黄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80年代开始的“钱钟书热”在很大程度上来自钱钟书的这本小说。作为一名世界级的学者,钱钟书的学术成就在很长时间内仅仅流传在小范围内。这也正符合他本人所说的,学术本来说是三五“素心人”的事。
尽管在他自己所研究的领域内,钱钟书所取得的成就已令人有“高山仰止”之叹,但对于更多中国人来说,“钱钟书”这个名字仍然紧紧地与小说《围城》联系在一起。 而《围城》作为钱钟书早年完成的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青年时代的钱钟书在文学创作方面的天赋与才华(围城完成于1946年,此时的钱钟书只有36岁)。
假如以小说类型来划分的话,《围城》大概可以划入“文人小说”这一类。书中最突出的是作者机敏的才华、诙谐幽默的描述与随处可见、令人叫绝的比喻。这类小说在中国尚无传统,但熟悉英美文学的读者不难在17、18世纪一些优秀的随笔和散文作品中发现这种令人回味无穷的“知识与智慧”的闪光点。
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是是一个性格善良,小有聪明而又颇有几分浪荡习气的“世家子弟”,因为一场婚姻的变故(他的父亲为他包办的婚姻里,女方在订下婚约后不久便死去了),而得到了一个出国留学的机会。在国外“鬼混”数年后,凭着一张买来的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文凭,回到国内开始了自己的“学术生涯”……
在围城中,钱钟书着力描写了两座“城堡”,一个是围绕着方鸿渐的家庭与婚姻而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另一个则是方鸿渐所就职的三闾大学里的勾心斗角。整部小说用钱钟书的说法,被总结成下面一段话:“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就小说本身而言,《围城》的情节性并不太强,整部小说似乎是随着方鸿渐的经历而一步步展开,但正是在这看似随意的故事里,钱钟书充分发挥出了他天生的讽刺才华与深厚的文学修养,钱宗书的友人郑朝宗在一篇关于《围城》的专论中,特别指出了这篇小说与英国小说家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传》的相通之处,在郑朝宗看来,菲尔丁和钱钟书有两点最大的相通之处:“其一,两人都是天生的讽刺家,揭发虚伪和嘲弄愚昧是他们最擅长也是最愿意干的事;其二,两人肚里都有得是书卷,所以做起小说来常常自然化入。”
作为一部悲剧性很强的讽刺小说,整部《围城》从头到尾却充满着钱钟书所独有的喜剧色彩,这主要是作者有意在语言运用上采取了幽默与调侃的手法,在故事情节与叙述语言之间形成独特的阅读张力,使得读者在掩卷大笑之余,往往又陷入沉思——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围城》的艺术魅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这种钱钟书式的讽刺与幽默、钱钟书式的绝妙好辞。
这些令人拍案叫绝的比喻与修辞在小说中比比皆是,如性感的鲍小姐被称为“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才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而西菜馆里的食物则“上来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象海军陆战队,已经登陆好几天了;肉象潜水艇士兵,会长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爱慕虚荣的陆子潇把亲戚给他回的信摆在桌上炫耀,“这左角印‘行政院’的大信封上大书着‘陆子潇先生’,就仿佛行政院要让他正位居中似的……大前天早晨,该死的听差收拾房间,不小心打翻了墨水瓶,把行政院淹得昏天黑地,陆子潇挽救不及,跳脚痛骂。”
正因为《围城》的体裁过于独特,在小说出版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文学理论家们竟难以找到一个恰当的评价。而在“五四”以后的新文学史中,《围城》也长期受到冷遇,直到1961年美国耶鲁大学出版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才对《围城》推祟备至,认为“《围城》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和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亦是最伟大的一部”,夏志清对做出预言,“……由于它对当时中国风情的有趣写照,它的喜剧气氛和悲剧意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对未来时代的中国读者,这将是民国时代的小说中最受他们喜爱的作品。”
时至今日,夏志清的预言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实,而埋首学术研究,无意于世俗浮沉的钱钟书竟也因为这本近60年前的小说,而成为世纪末“炙手可热”的“畅销小说作家”,大概却是作者自己也没有预料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