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事件”香港版 佳宁重案揭秘

文/本刊主笔   黄河

震惊全球的安然事件并非美国所独有,早在20年前的香港,就爆发过与安然事件堪可匹敌的佳宁倒闭大案,此案甚至比安然事件还要波诡云谲,悬念迭出。

在佳宁案件爆发时担任香港证券监管专员的霍礼义(Robert Fell)这样写道:

“我常常觉得佳宁的故事就像一部精彩的小说或电视连续剧。它有着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应该具备的所有要素:既有高度戏剧化的谋杀与自杀;也有大自然里台风般的风暴吹袭,还有着社会生活中警察和政府当局的介入;更有着香港、加州和曼谷的大宗地产交易——除了色情因素不太多之外,可以说应有尽有……”

这起直到2001年12月13日才审结的世纪累讼,涉及的贪污诈骗款项达66亿元,诉讼费高达2亿多港元,整个案件的调查过程长达17年,审查资料数百万份,调查和追缉范围远及三大洲十多个国家,创下了目前世界司法领域里的一系列“吉尼斯世界纪录”。

本刊今天回望全案,是想提示读者:历史常常有惊人相似的一面,以史为鉴,或可对当前的相关迷局看得更清,或可避免类似的大灾难。

美国能源公司安然的破产,令全球哗然,在短短十年时里,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奇迹般成长为资产近600亿美元的“能源大亨”。但在其轰然倒地后,引起了美国会计界、金融界直至政界的一连串“地震”,至今余波未息,令人深思。

而恰恰就在20年前,在香港发生的一宗上市公司破产案,竟与安然事件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案件的主角香港佳宁集团在当时的香港、乃至整个东南亚的金融和地产界“声名卓著”,同样是在不到10年时间里,佳宁集团的主席陈松青赤手建立起了一个资产近百亿港元,业务囊括地产、酒店、航运、旅行社等诸多方面的“佳宁商业帝国”。

在佳宁集团鼎盛之时,像安然一样,其股票成为“比现金更具吸引力的货币”,而曾经对佳宁的崛起不屑一顾的商界领袖和金融界“大佬”们,也争相以“贷款给佳宁或与佳宁有业务往来”为荣。

然而就在短短时间里,佳宁便从辉煌的顶峰沦落到破产清盘的地步。与此同时,在香港廉政公署和证券监管当局锲而不舍的追查下,一宗又一宗的违法交易和贿赂罪行浮出水面。

2002年2月6日,香港《信报》评论道:“……安然事件与香港的佳宁案,都是利用财技塑造假象,以非常手段壮大自己。所不同的, 是前者运用的财技更复杂,所涉及的层面也较广。事件再度提醒业界对表外融资活动的关注,须严谨处理有关的账目。”

而霍礼义在1992年对佳宁事件的分析,至今看来仍然是最为深刻和独到的:

“每个故事都有一个转折点是关系到整个故事的平衡点,而佳宁事件中,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个转折点就是宣告出售金门大厦,并获得了即期赢利。

“(在物业交易中)用期票代替现金虽然不寻常,却不违法。……不过把买卖协议的权益转让给卖家而不登记,就隐瞒了以期票代现金付楼价的事实。

“正是这一项看似不起眼的‘小动作’,却通过金融市场的放大效应,对整个香港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无可比拟的影响。掀起了一场泡沫式的‘地产收购狂潮’。

“如果金门大厦交易的真相能够及时被揭开,佳宁通过同时收购美汉和金门大厦所营造的幻象就会被刺穿,佳宁股票也将跌回真实的价值水平。佳宁在后来狂热甚至灾难性的扩张即便不流产,也一定会大受阻碍。”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佳宁故事的核心正如金融理论中的“蝴蝶效应”所描述的那样:“早晨一只蝴蝶在香港扇动翅膀,却在傍晚掀起了芝加哥的一场风暴”——金融市场的放大效应与狂热性在此表露无遗,而这也正是直到今天为止,全世界的金融监管机构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监管难题。

股市暴跌  “佳宁泡沫”挤破

1982年对于香港股市来说,是一个难捱的“冬天”。世界经济不太景气,加上当时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赴北京与中国政府谈判香港问题“前途未卜”,香港股市大幅下滑。1982年5月,恒生指数为1407点,到8月1日,跌至1147点,而到8月16号时,更低至937点。股市下滑所造成的第一个直接后果是:此前一直持续上升的香港地价急剧滑落。当许多地产公司仍在发布着乐观估计的时候,香港地产业开始崩溃了。

1982年9月16日,佳宁置业有限公司(Carrian Investments Ltd.)发布了其截止6月30日的年中报告,每股派息0.12港元,对于全年业绩,集团主席陈松青仍表乐观:

“公司将从已上市附属公司,包括维达航运有限公司(Grand Marine Holdings Ltd)和其昌人寿水火保险有限公司(China Underwriters Life and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Ltd)取得令全年业绩向好的收益。预计82年下半年公司仍将从附属公司取得不断增长的可观收益。

董事会预计,除非出现不可见因素,否则截止1982年12月31日为股东创造的全年净利润将不低于去年,截止1982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息也不低于1981年增发股本后的股息。”

但到10月26日,佳宁置业有限公司不得不宣布,由于近期地产及证券市场的急剧下滑,佳宁集团已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为节省现金资源,佳宁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废除每股0.12元的中期派息……作为替代方案,董事会决定……实行10配1的转配股计划,以筹集1亿零100万港元。

董事会宣布,将通过发行可赎回优先股筹集5亿港元,由佳宁控股公司和汇丰银行各包销一半,“前提是已与佳宁集团的银行达成双方满意的安排。”

佳宁的股份因此急跌30%,从1.54港元跌至1.05港元,而恒生指数同期也下跌近10%,由833点跌至754点。11月25日,公司宣布,撤销为通过原提议而举办的特别股东大会,原因是“与佳宁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洽谈仍在进行中。”1983年1月3日,佳宁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在香港证交所正式停牌,10月8日,公司的债权人申请清盘。全线崩溃之时,佳宁集团的债务估计超过100亿港元,陈松青于10月2日被捕,一同被捕的还有何桂全,被控欺诈。

同一时期,佳宁集团的“孪生兄弟”——另一家大型地产集团益大(Eda)公司也陷入类似困境,1982年10月28日,集团下属的上市公司——益大投资公司宣布,董事会决定取消10月7日公布的中期派息,集团向债权人请求延迟支付债务。11月1日,益大投资停牌,由宝源有限公司(Schroders and Chartered Limited)重组债务。但宝源很快就放弃了债务重组的努力,于12月23日向法院提出任命临时清算人的申请,1983年1月14日,益大投资被诉诸法院,以资金周转不灵的理由陈请对其清盘。而早在1982年12月,益大集团主席钟正文已离开香港。破产之时,益大留下预计达20亿港元的债务,另有16亿港元的借贷担保。

当时任香港证券监管专员的霍礼义在佳宁案爆发10年后,写下了他对这一事件的判断与思考:

“虽然一开始并不起眼,陈松青却在几乎不可能的时间里建立了他的佳宁集团商业帝国——更恰当的说法应该是陈松青个人的集团公司,该集团由一系列私营公司组成,并由两家核心的私营公司轮流控制三家上市公司。佳宁控股有限公司(Carrian Holdings Limited, CHL)基本上是一家私营公司,由另一家私营公司佳宁代理人有限公司(Carrian Nominee Limited)控制,后者则由陈松青及其家族控制,佳宁控股有限公司(CHL)控制的第一家上市公司是佳宁置业有限公司(CIL),佳宁置业有限公司表面上股本庞大,股东众多,并由证券交易法规严格监管,在股市大受追捧。除拥有大量物业资产和其它业务外,佳宁置业有限公司还控制另外两家上市公司和其他很多附属公司,这两家上市公司是:其昌人寿水火保险公司(China Underwriters Life and General Insurance Co.)和维达航运有限公司(Grand Marine Holdings Limited)。从地理范围来说,陈松青的集团业务涵盖泰国、日本、菲律宾、澳大利亚、美国加州以及香港,从业务范围来说,下属众多的商业企业经营着从地产到船运、从旅行社到电影以及杀虫等产业。”

然而,这一在“几乎不可能的时间”里建立起来的商业帝国,却在其最辉煌的高峰时期,突然跌到了谷底,在霍礼义看来,“佳宁的创始人陈松青对公司和财经事务的影响力(在当时的香港)非常典型,他的兴衰起落反映了香港证券市场和公司发展的历史。”

让故事重新回到1972年的香港。这一年陈松青37岁,他在新加坡普通平凡的土木建筑行业失败破产后,于6月份凭着一张为期三个月的短入境签证来到香港,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机会……

幸运的是,他很快找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被钟氏兄弟聘任为项目经理。当时,钟氏家庭是香港赫赫有名的大地产开发商,钟正文则是这些弟兄当中的一个。

从Tak Lik Sang到佳宁集团:“佳宁传奇”拉开序幕

1975年,陈松青在钟正文的帮助下建立了自己的地产公司——Tak Lik Sang,钟正文是主要投资人,并在其后与他共同组建了一系列合资公司。

凭着无可比拟的自我包装能力,陈松青树立起了自己在地产界良好的信誉,有三年时间里,就连香港的许多经验丰富的商界老手们都相信,无论陈松青承诺什么,他一定能做到。

70年代下半期的空前繁荣让人们把大笔的钱从各个方面投入房地产,在那个黄金时代,开发商可以挣到成倍的利润,可以通过预售(卖楼花)后再建楼,住宅单位的所有权可以多次转手,在工程完成和入住前,价格就翻了几倍。

Tak Lik Sang公司的第一个地产项目仅投入250万港元,但最终实现的销售额却是620万港元,在那个阶段,每年的交易额都不算太大(平均金额不超过100万美元),陈松青在这些交易里赚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1977年下半年,陈松青开始组建佳宁集团,“佳宁系”的第一家公司是佳宁杀虫专家公司(Carrian Pest Specialist Limited),1977年11月和12月,又相继成立了佳宁控股(Carrian Holdings),佳宁发展(Carrian Development), 佳宁联营(Carrian Joint venture), 以及佳宁财务有限公司(Carrian finance Limited)等,这些公司均由邬开莉(Carrian Woo),一位刚从浸会书院(当时没有大学)毕业不久的年轻女士出任董事。

1978年,佳宁开始涉足旅行社业务,特别是与菲律宾有关的业务,这大概是日后令人误以为陈松青的大买卖吸引了马科斯资金的原因。同年陈松青在新界、元朗用1850万港元购买了一幅地,后来成为银行贷款的抵押品。

此时陈松青的团队包括邬开莉——一个介于公司秘书和办公室经理的人物,律师默维尔·艾夫斯(Melville Ives)——此前曾在另一个案件中受到法官的严厉批评,何桂全(Bentley Ho)以及物业专家冼杰梁(George sin)。1979年,陈松青的身家约为500到1000万港元,佳宁已成为香港中等规模的物业开发商。到1979年底,陈松青已为实施其重大计划做好准备,并已经组成了自己的核心团队。

“在香港,会骑马比马本身更重要。”这句话的意思是懂得运用“资本运作”的手法比自己拥有资本更加重要。正如霍礼义所指出的那样,“对于陈松青来说,许多认为被他欺骗的人其实是因为贪婪,这在一段时间内在香港非常普遍。陈松青的做法其实有迹可寻,但人们往往是上当之后才发现。”

就在陈松青凭着地产工程建立起自己早期的繁荣时,裕民银行(Bank Bumiputra)的介入为他提供了一个“飞跃”的跳板。

作为马来西亚的国有银行,裕民银行当时已在国内组建了协助农民开展业务的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银行服务和商业顾问。随后该行组建了跨国事业部,在伦敦、洛杉矶、东京、巴林、纽约和新加坡开设了分行,为其客户提供服务。在香港设立分行是顺理成章的事,但由于香港金融法规不允许该行设分行,裕民银行便以附属公司的形式在香港成立了一家存款公司——马来西亚裕民财务有限公司(Bumiputra Malaysian finance Limited,BMFL),该公司于1974年成立,但直到1977年业务才真正活跃起来,由于这是一家独立的子公司而不是分行,裕民财务远离其母公司的监管。

该公司的总经理亚伯拉罕·贾法(Ibrahim Jaafar)金融经验有限,1979年初认识陈松青时,他正在寻找地产业务机会,因为在裕民财务的贷款组合中缺乏地产业务。

1979年7月,陈松青将位于新界元朗的三幅地块抵押给裕民财务,借款5000万港元。其后因地价上升,裕民财务提高了陈松青的贷款额度,1979年12月,他的贷款限额已达1.35亿港元。

关于在对陈松青的贷款业务中,裕民财务自身的风险管理,霍礼义做了如下评价:

“(对陈松青而言)非常方便的是,裕民财务并不监管贷款是否用于贷款申请中的用途,他们只关心借款人是否支付利息,即使利息是由以后的新贷款来支付的也不担心。母公司还向银监处发出了‘满意书’,银监处因此允许裕民财务借出远高于其国内的贷款限额。”

借助其基本财务基础,完备的团队以及在香港的数年经验,陈松青开始组建其庞大联盟,1979年10月和11月,一系列广告开始把佳宁描述为一家前景美好的、成功的地产开发商,这些广告引起了一家制造钟表的公司——宝光(Stelux)公司董事会的注意,该公司是上市公司美汉(Mai Hon)地产公司的控股公司,他们希望售出美汉公司。11月和12月,陈松青组建了一系列公司,Extrawin, Plessey, Knife and Dagger 以及Extra Money,这些公司将成为陈松青未来事业中关键的棋子。

场地已经准备好,游戏开始了。

收购上市公司美汉:“佳宁帝国”浮出海面

陈松青控制下的佳宁集团在1979年底开始进行的一系列商业运作,后来被誉为“以军事行动的准确性在三条战线同时开火。”

第一条战线是对当时默默无闻,但盈利不错的上市地产公司美汉的收购。佳宁的前期准备包括以2860万港元购入一些住宅单位,又以2.48亿港元购入九龙的京华银行大厦(Metropolitan Bank building)。这样,陈松青入主美汉公司显得有了雄厚的实力,“神秘”的资金来源也使陈松青自然而然鼓动起人们的极高热情。

美汉的控股公司宝光集团已在1979年9月决定分拆出售美汉资产,以获取地价上涨的利润。从大约10月起,陈松青一方面谈判购入美汉的个别资产,一方面暗示可能收购整家公司。收购美汉的实质性洽谈在圣诞节前已经结束,到12月27日,证监处接到通知,截至圣诞之夜,佳宁公司已收购美汉公司52.6%的股份,在收购落实前有大量资产出售。

佳宁收购美汉前,美汉公司的股份在1978年和1979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每股价格为1.5港元,到12月27日美汉暂时停牌时,股价已上升到每股3.8港元。佳宁提出的收购价格为每股6港元,但要以延迟付款的方式支付。宝光公司同意了这笔交易,前提是宝光以1亿港元购买美汉公司的一些物业。

证券监管专员指出这笔交易违反了当时的《收购条例》,作为收购方,佳宁没有发出公开收购要约,而且没有进行资产评估和召开股东大会,这一切令投资者产生了广泛的忧虑。然而由于当时没有法规允许他坚持必须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证券监管专员不得不面对双方已经完成交易这一事实。

获多利(Wardleys)公司发出的收购建议文件形容佳宁是:……佳宁代理人有限公司(Carrian Nominee limited)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其全部股本由陈松青先生及其家族成员实际持有。陈松青先生是一名合格的土木工程师,在香港建筑业有11年经验……佳宁集团寻求在香港的适当房地产投资项目,范围包括地产开发、销售或投资性持有,佳宁集团已经……积累了可观的香港地产投资组合。佳宁集团亦涉足航空租赁,旅游、建材贸易、酒店经营和管理。”

到3月底,陈松青已完成对美汉公司的重新控制,任命邬开莉(“佳宁集团执行董事,是企业管理的合格人才”)为董事局主席,何桂全(“在香港金融业拥有8年经验”)为执行董事。

转让给裕民财务的经理亚伯拉罕·贾法(Ibrahim Jaafar)的十万股股份并未披露,陈松青的另一家公司Extra Money购买的额外股份也未记录。在公开出售期间,美汉公司的股价获得“支持”,这样便不需要购入不必要的股份。至3月收购结束时,佳宁集团持有美汉公司发行股本的75%左右,陈松青就此建立了自己的上市公司基础。

对于佳宁的这一收购,1980年2月20日的《亚洲华尔街日报》有以下预见性评论:“佳宁公司并未解释为何需要在股市收购美汉公司的股份。但证券分析人士认为,其好处包括获得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它公司的资产的能力。”

而2月18日的《南华早报》则指出,当时的法规应予完善:“同时,整个概念似乎是如果让美汉公司继续挂牌,则佳宁公司可以逐步将自己改造为公众公司,而无需通过正常的上市批露程序。”

收购金门大厦成就“佳宁神话”

与收购美汉公司同时进行的,是陈松青在第二条战线上更为“壮观”的收购之战——对金门大厦(Gammon House)的收购。

金门大厦建于60年代,本属于金门建筑公司,金门建筑公司后来被当时的英资财团怡和(Jardines)所收购,金门大厦也变成了怡和旗下的物业。70年代初,怡和由于大量投资失误而陷入财务危机,为获取现金,于1978年12月将金门大厦作价7亿元卖给了自己的子公司——当时号称香港“地王”的香港置地公司(Hong kong land company,HKLC)。

1979年11月,陈松青和钟正文成立了Extrawin公司(陈松青持有75%股份,钟持有25%),在对香港置地所持有的的其他物业进行初步试探之后,陈松青把目光集中在金门大厦——现为美国银行中心。

1980年1月10日,陈松青和钟正文签署了一份关于金门大厦的购销协议,价格为9.98亿港元。

金门大厦收购的消息传出后,一直“默默无闻”的佳宁集团“一夜成名”,成为香港投资界和传媒最热门的话题。据资料介绍,佳宁收购金门大厦的消息之所以如此令人震憾,除了出售方香港置地的名气外,还因为当时香港地产界还从未有过整幢一级商厦出售的先例,而佳宁所开出的近10亿的购买价格,在当时的地产交易中,亦属空前的“天价”。

而据有心人翻查当时的公司资料,佳宁过去只是在香港购买了一些不起眼的物业,而且刚刚才收购了宝光实业属下的美汉地产,取得上市地位。

面对这匹突然冒出的地产“黑马”,全港都在猜测这是怎么的一回事。而“佳宁”背后的真正实力人物陈松青又是何许人也?至于收购的资金来源,说法更是千奇百怪,有人说他的资金来源是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的夫人,也有人说是来自印尼政界高层,也有人说是新加坡或马来西亚。

媒体的主要的兴趣是佳宁作为地产界新生力量异乎寻常的出现,尤其是金门大厦的交易是与美汉公司的交易几乎同时完成。更令香港的传媒对这匹“黑马”的“雄厚资本”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这股热情由1980年1月11日的《亚洲华尔街日报》的评论可以略窥一斑:“这两笔亿万金额的交易,使佳宁成为香港地产界的焦点,代表东南亚资金进入香港地产市场最大规模的一次。”

对于这种种市场传闻,佳宁不但未作澄清,反而有意无意地“推波助澜”,例如在收到证券监管专员的调查要求后,陈松青和的近律师事务所(Deacons,佳宁的法律顾问)的默维尔·艾夫斯(Melville Ives)在1月14日前往证监处,陈松青说佳宁由其本人及其遍布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尼的庞大家族拥有,他声称自己原籍福建,与潮洲有密切关系,佳宁的雄厚资金来自纽约市场的美元资金,信贷期限为15年,年息9%。

神话开始了,大家无形中开始加入编织宏伟梦幻大厦的队伍。

当时的媒体和监管机构不知道,也没有披露的事实是:1979年12月裕民财务已向Extrawin贷款14000万美元。同时,陈松青的另一家公司Plessey已获得另一笔15200万美元的贷款,以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这足以支付美汉公司收购及大都市银行大厦(Metropolitan Bank Building)的交易费用。

更加重要的是,裕民财务还私下同意不把因贷款给Extrawin公司而持有的抵押品进行登记。这使得陈松青可以把贷来的款项当作自有资金向外界展示,从而给整个传媒和投资界以“资本雄厚”、“信用卓著”的印象。

在接管公司后至4月30日这段时间内,启动阶段已结束,美汉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平静地维持在4.70至5.90港元之间,基本上与恒生指数的走势相符。这实际上是佳宁集团持续买入股份以维持市场上的股价所致。至4月底,集团约持有美汉公司发行股本的78%。

操纵股价:佳宁扩张的“市场发动机”

对美汉地产公司和金门大厦的收购,标志着佳宁故事第二阶段的成功结束。

在陈青松的“佳宁帝国三步曲”里,第一阶段是陈松青在钟正文的资助下,在香港打下事业基础,创办了自己规模适中的企业,积累了适当的个人资产,更重要的是找到了保持绝对商业机密的融资渠道;第二阶段是光芒四射地进入公众舞台,到1980年5月标志着这一阶段的结束,陈松青已完全控制了他的上市公司——美汉 。

而陈松青在第三条“战线”上的成功,则为他在其后的第三阶段,也就是高速扩张阶段的操作铸就了一台高效“发动机”:那就是对股票价格的操纵。

陈松青此前的一系列“成功”,向投资者和市场展示了他有能力调动大笔资金,香港的财经媒体也开始乐于报道他的故事,并热情期待着更大的事件。

“除3家英文报之外,香港还有众多的中文报刊和财经周刊、月刊等等,虽然有一些很优秀的评论家,但财经新闻界的整体水平较低,许多报刊只是照抄竞争对手的文章。”霍礼义的这番评价可能不太中听,但联系到佳宁事件期间香港媒体的“表现”,不能不说霍礼义的看法自有其中肯之处。

在当时的中文报刊当中,《信报》(Economic Journay)是其中的佼佼者,但最有影响力的则是一份名为《焦点》(Target)的新闻通讯,每天印行,只供应用户,专门刊登金融界的法庭案件,也有相当周详的市场分析。它吸引订户的地方,就是它对金融界人物或公司事件的评价痛快淋漓。“在佳宁叱咤风云的日子里,从证券监管专员到银行家,还有专找材料写新闻的记者,都贪婪地阅读《焦点》。在佳宁的神话中,《焦点》近乎奉承的报道对金融界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股票经纪的文件是另一个影响力之源。例如维高达(Vickers da cos da)经纪行便和《焦点》竞相为佳宁打气。”

总之,陈松青或多或少得到了媒体和舆论毫无保留的支持,令他可以在1980年下半年吹出一个诱人的“泡泡”,由此开始进入传奇的第三阶段。

金门大厦的交易和股票的日常价格非常重要——它构成了陈松青华美策划第三阶段的战略关键。

金门大厦的交易让人们对佳宁有了一系列资信评估,包括在香港和国际层面,特别是亚太区,佳宁都因而名声大噪。而股票的价格变化则为资信评级提供了一种市场监督。在扩张中发行的股票和它表面上的持续上涨,使其成为一种大受欢迎的货币和抵押品。

整个策划的幕后战略关键在于:股份必须表面上有着非常活跃的交投市场。这样,陈松青在申请贷款时,用这些股票进行抵押并保证会按固定价格回购的承诺,才会为银行所接受。而对于银行家来说,出于羊群心理,本能地觉得这些股份是一种近乎完美的抵押品;而对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而言,陈松青的股份也似乎是比现金更好的货币,正如裕民的总经理贾法所说:“这可是不断上涨的股票哪!”

第三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一种近乎病态的扩张冲动,而整个计划的基础则是持续不断的“托市”行动。

首先是不断发出声明或“泄露”精心策划的内幕消息,其次则由佳宁在本阶段策划的一系列扩张行动形成诱人的前景,第三部分则是在市场上几乎每天都抬高股价,尤其是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整个阶段,该集团事实上是本身上市公司股票的大买家。

6月底,佳宁收购完成后暂时停止的“市场发动机”又重新启动了,Extra Money(佳宁集团在1979年12月成立的交易公司)成为股票市场上的大买家。从6月23日至30日,集团持有的已发行股份涨幅超过80%,股价由5.05港元涨至6.85港元,一周内涨幅近16%,而同期恒生指数只上涨不到2%。

佳宁的市场行动得到了一条消息的帮助:《信报》 6月26日准确地预计陈松青会把金门大厦资产将注入美汉公司,由于获得丰厚利润,美汉将派送红股,在这一阶段,以市值6港元/股计算,美汉公司的市值约为9.2亿港元。

1980年7月,佳宁通过一系列密集的消息和市场操作,把股价抬至9港元,而同期的恒生指数却开始表现得摇摇欲坠。

7月11日,佳宁证实他们已“如期”付清金门大厦的最后一期款项,并宣布有财团出价14.3亿港元收购该物业;

7月15日,美汉公司发布骄人的业绩,证实了《信报》的报道。陈松青持有的金门大厦已全部注入美汉公司,而公司名也改为佳宁置业有限公司(CIL),8月,公司宣布股息增长了100%,每五股派送三股红股,并预计股本加大后仍然能维持同等股息;

在消息公布期间,集团仍然积极买进自己的股份,一系列市场操作把股价推到7月15日的7.6港元,使公司市值增至11.69亿港元;

到7月29日,公司宣布出售金门大厦的谈判已经进入“深入阶段”,价格为3.16亿美元(时值15亿港币)。股价涨至9港元。佳宁有能力从远东发展有限公司(Far East Consortium)以1.03亿港元的金额购入物业,其中6180万港元将以佳宁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支付(折合每股9元的686.6万股)。

股份可以当钱用的概念出现了!

出售金门大厦:佳宁集团“最辉煌的成功”

如果回顾一下那一时期的股票交易,人们将会发现一系列精心设计的市场操作过程:

第一阶段市场操作相对较小,目的是接管上市公司阶段,维持6港元的市价;接下来在6月的操作则是制造市场气氛,把股价推高,令佳宁股份的成交量增加;8月的操作则是为了在8月14日截止过户之前买入更多的股票,以收取股息,更重要的是收取红股。

市场操作得到了8月7日《焦点》的支持,该刊声称金门大厦已被售予“来自英国的买家”,价格为15.57亿港元。8月14日,又有消息说买主实际上是华人,当天过户处登计的资料显示,陈松青的集团大约控制了已发行股份的84%,股价上涨至11.80港元,公司市值18.15亿港元。

8月14日,佳宁宣布已经与百宁顺集团(Bylamson Group)达成“初步协议”,出售金门大厦的大部分权益,售价为11.8亿港元。订金已付,交易的完成时间为9月13日。《焦点》对该声明的解读是:这证实了该刊关于华商购买的报道,并估计大厦其余部分的销售将带来9亿港元的收入。

到了9月4日,所谓初步协议又很快被另一个声明取代,称金门大厦将被整体售予百宁顺,售价为16.8亿港元,交易的完成时间为10月31日或之前。这意味着在购入该大厦后的6个月内,佳宁通过这笔买卖将获得约6.8亿元的利润。

这一关键性声明只是9月份一系列重大消息和交易中的一个。9月2日,有消息说佳宁的一个团队已出发到美国加州的奥克兰,调查一项约值10亿港元的地产发展计划;9月8日,佳宁购买了一艘价格为6000万港元的船,这成为“佳宁舰队”的前驱;到了月中,佳宁股价涨至15.40港元。与收购美汉股份时的6港元股价相比,佳宁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价在过去9个月中已上涨了250%!佳宁置业的市值已升至36.19亿港元。到了9月底,佳宁集团在曼谷以2888888股佳宁置业有限公司股份置换Rama公司的股份,这时他们已有能力把股价定为17.30港元/股。

在这一时期,恒生指数从购入美汉公司时的857点涨至9月30日的1213点,涨幅为41%,而佳宁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价已经是当初收购价格的近300%。忠实的《焦点》又一次帮助抬高了股价,该刊报道“佳宁已私下增持Rama公司24%的股份,又以884000股佳宁股票收购马尼拉的一家旅行社——Barm公司80%的股份。”《焦点》评论道:“人们可以预计,佳宁到年底前就可以成为亚洲最大的旅行社。”

相对热点不断的9月份来说,10月份相对平静。这一时期佳宁最重大的事件是一家耐人寻味的公司成立——远东发展(Far East Consortium)和远东银行(Far East Bank)的邱德根(Deacon Chiu),新鸿基(Sun Hung Kai)的冯景禧(Fung King-Hai),钟正文以及陈松青一起,把一家业务几乎限于停顿的上市公司——Hong Kong Barge改组为一家活跃的地产公司——侨联地产(Overseas Union Realty)。

Hong Kong Barge是由邱德根控制的一家上市公司,这家公司从1977年开始就已停止股票交易,却依然保持着上市地位。按照最初的计划,每位大股东都向该公司注入物业,然后由邱、冯和钟三人的儿子管理——这笔交易看起来对陈松青没有太大意义,虽然也有一个小小的好处,那就是能够跟三位香港出名的商人合作。不过正如一些人预计的那样,很快这个团体便显得缺少默契。他们在股份的买卖上出现分歧,后来更引起证券监管专员的调查。最后由钟正文接手这个公司。

对陈松青而言,这个小插曲可能带来真正好处是帮助他维持了股票市场上进一步上扬。然而成立侨联公司依然显得与陈松青的整个计划格格不入,也许正如分析家所指出的那样,之所以达成这宗交易,真正的原因是“陈松青对于任何生意的建议,都不会推却,就正如贪婪的钟正文,不管真实成本多少,也要以交易的胜利者的资态出现。”这笔交易令钟正文多了一个市场活动的筹码。

10月22日,《焦点》试图在一个特别分析中为佳宁集团算一算账,该刊指出,由于“入主美汉6个月内,佳宁的市值已超过40亿港元,与怡和(Jardine Matheson)的市值相距不远。”“由于佳宁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市值在6个月内由60亿涨至160亿,佳宁控股已获得约11.5港元的账面盈余。”分析结论说,佳宁已通过盈利获得约10亿港元的流动资金。又说:“人们不应忘记,佳宁最初开始时,并没有10亿港元的盈余供运用。所以我们可以期待1981年佳宁将会有大动作。”

11月1日,佳宁的“大动作”看来已经准备就绪:百宁顺公司宣布,“金门大厦的收购已于1980年10月31日完成”——消息很短,但令人浮想联翩。

11月4日,佳宁置业有限公司公布了中期业绩,宣称税前利润达6.777亿港元,出售金门大厦的利润“计入集团营运收入”。并宣布每股派息30仙,每5股送2股红股。

11月7日,佳宁集团旗下的一家公司购入另一家上市地产公司——捷联投资有限公司(Chiap luen investment Ltd.)35%的股份(每股6.60港元,共计2380万股),《焦点》对此的报道是,“佳宁横扫捷联”。

在11月25日,似乎要为令人惊叹的一年划上完美的句号,佳宁以每股14.80港元的价格发行450万股新股,以购入日本一家据说制作成人电影的日活株式会社(Nikkatsu)21%的股份。

在这一连串消息中,最为重要的是金门大厦的交易,表面上金门大厦已售予百宁顺公司,并假定有即期利润——陈松青完成了整个佳宁故事里的最关键的一点。

 从“辉煌”到没落:“佳宁帝国”崩溃

1981年的其他“大动作”也把陈松青和钟正文拉到了一起,但陈松青显然是主导者。

第一个项目是在参与加州奥克兰市的发展计划,投资金额约1亿美元。其中陈松青占75%,钟占25%。奥克兰市议会对陈松青表面上良好的财务状况印象深刻,因为陈松青保证大部分资金来自集团内部。马库斯·史密斯(Marcus Smith)——的近律师行首先与陈松青接触的人——被指定为该项目主管。

第二个“大动作”有着更长远的重要性——钟正文开始介入捷联的运作。陈松青看来改变了把捷联作为与佳宁置业平行的一家公司的想法。钟正文于1980年12月进入捷联公司,并最终将其改造为自己的上市公司,更名为益大投资有限公司(Eda Investments Ltd.)

“陈松青—钟正文轴心”基本上是1981年故事的主要力量,钟正文在发展自己的公司之余,有时间,也有资金在几条战线开展业务。在奥克兰的Transpacific Centre项目中,如上所述,两人的比例为75:25;另一个项目,台北的Sesame Hotel酒店则是陈松青和钟正文分别占20%,其他合伙人持有其余股份;在香港半山地利根德(Tregunter)大厦的豪华发展计划中,两人以50:50的方式合股;而最昂贵的项目,即与置地公司在九龙联合开发的美丽华酒店旧翼,则是陈松青占40%,钟正文占20%,该项目有关各方的总投资达28亿港元,令香港创下另一项最昂贵地价的世界纪录;最后,在乐活道(Broadwood Road)的开发项目中,陈松青占50%,钟正文占10%,总投资超过16亿港元。加起来陈松青和钟政参与的这些发展计划约值65亿港元。

1981年的大部分时间里,陈松青的佳宁和钟正文的益大是并行操作的,陈松青是益大的影子董事,令钟正文可以从马来西亚裕民财务有限公司近乎无限止地贷款,并为钟正文安排益大股份的大量交易。从2月到11月,两人几乎每天早上在富丽华酒店(Furama Hotel)咖啡室喝咖啡,商讨两人的战略战术。

这些大规模的投资活动仍不能让陈松青满足,1981年中,他组建了自己的航运王国——购买了维达航运有限公司(Grand Marine Holdings Ltd.),然后又通过收购其昌人寿水火保险有限公司(China Underwriters Life and General Insurance Ltd.)进军保险业,与此同时,陈松青购入一家本地银行——联合银行(Union Bank)的一些股份,组建了自己的计程车队,雇用了成千上万的人,更重要的是,控制必要的融资和股份买卖事宜。他旗下众多的公司有自己的一套规则:这些公司有些是个人或家族的,有些是上市公司,有些则完全在幕后,只持有所有权,但所有公司都能乖乖听其主人吩咐,执行行动计划。

但是,对陈松青和钟正文的分析也应该联系当时的背景,1979年和1980年香港的贸易额分别增长了38%和30%,许多外国公司进入香港,特别是金融业的公司,带来大量的房地产需求,这是一个乐观、热情的时代。房地产价格在大约5年内翻了两番,香港市中心顶级写字楼的租金从1975年每平方英尺6港元涨至1980年的30港元,同期一些豪华单位的价格从150万港元涨至800万港元。股票交易所的年收入从1978年和1979年的270亿港元上升到1980年的970亿港元,而1981年则为1070亿港元。陈松青和钟并非仅有的游戏参与者,1980年6月,包玉刚(Y·K·Pao)和怡和之间的长久争斗白热化。

1981年的大部分时间,钟和陈松青都忙于在一起或独自扩张。但到11月,情况有些不妙,他们的扩张一直是靠自己集团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份,以维持股价,令股票可以作为贷款的抵押或收购其他资产的货币,但这种做法迟早会崩溃。

“背叛”与“讹诈”:幕后交易

1984年7月,被捕后的陈青松曾经对调查一宗涉及佳宁谋杀案的法官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人是我想干掉的话,首先就是钟正文,其次是霍礼义。”

在陈松青眼里,钟正文与霍礼义是“谋杀”了他一手创立的“佳宁帝国”的元凶:霍礼义是通过行使其证券监管专员的权力,而钟正文则是“卑鄙地背叛”。

实际上,就在陈松青和钟正文还在忙于大肆扩张时,香港的地产市道已经回落,再加上利率高企和股市下跌,还想不出售资产,而仅凭股票的抵押融资来应付巨额开支和沉重的债务,已经根本不可能了。而在这时,陈松青的一个错误判断导致了两人裂痕的产生。

这一失误就是奥克兰的投资计划。其实早就有人提醒过陈松青,这一计划投机成分太高,风险难以预料,但陈松青不予理会,并于1980年10月完成了交易。1981年11月,美国国安银行(Crocker National Bank)的一份可行性研究结果非常负面,银行拒绝为该项目提供融资。钟正文说这份报告是由佳宁委托进行的,并没有提供给Eda公司。

与此同时,台北的Sesame酒店计划也遇到了类似的财务困难和政治危机,在这个项目中,钟正文买入了佳宁的股份,并表示这只是暂时性质。然而到了1981年底,计划面临失败时,陈松青拒绝从钟手里购回股份。昔日的金童不再为他带来收益,钟正文开始变得紧张和多疑。

与陈松青相比,钟正文的经营手法更为传统,而且也许更关心自己的资产,这令他比陈松青更早意识到他们的“摇钱树”开始陷入泥潭。他发现,与陈松青合作的5项计划让自己承担了高达13亿港元的债务,而这很可能意味着破产的结局。这时钟正文开始撤退,而不顾丢下昔日为他带来滚滚财源的伙伴的后果。

对物业买卖的意见分歧,也让钟正文开始审视陈松青以他的名义进行的大量股票交易,以及为了贷款而把股票抵押给裕民财务的情况。钟正文开始认为陈松青在用他的股份谋私利,而裕民财务(股份的托管人)和获多利也跟陈一起对他“干坏事”。钟正文开始为难陈松青,以便陈松青能够以优惠条件让他脱身。钟正文找人调查陈松青早年的生活,因为钟正文可以揭发整个事件,陈松青、裕民财务与获多利只能屈服于这种的商业勒索,与钟正文和解。和解对佳宁造成了更大的伤害,因为佳宁此时正试图努力在滑落的市场上保持自身股票的良好势头。

正在这时候,裕民财务的洛雷恩·奥斯曼(Lorrain Osman)决定出售他所持有的佳宁股份,令佳宁股价受到更大压力——虽然直到1983年7月还在安排他们银行给陈松青以更多的贷款,但奥斯曼从1981年11月就开始出售所持有的佳宁股份和认股权证。售价由12月的近6港元到1982年3月的低至4港元,这段时期他售出了约800万股。

原来一直有利于陈松青扩张的股市也开始背叛他,1981年7月17日,股市达到最高点的1810点,当时陈松青正在积极支持佳宁的股价,以协助开展收购其昌人寿的计划,恒生指数在1979年12月游戏开始时为880点,经过高潮后,到1981年12月回落至1470点。而对于佳宁来说,更大的问题是股市的成交量从1981年10月起开始急剧滑落——在一切“辉煌”都有可能的1981年,平均每月成交量为4.34亿港元,而到1982年已经降为1.087亿港元。

这一切说好听点是大规模的股市操作不再安全,说难听点,恒生指数的大幅下跌可能意味着对那些作为贷款抵押股份难以承受的压力。

陈松青自己的错误判断拉开了失败的序幕,与钟正文的纠纷使这一切更为恶化。股市不再是解决困难的好朋友,更糟糕的是,香港的地产市场开始达到饱和。1981年底,所有类型的物业空置率都极高,到了1982年,这个趋势更趋恶化,这是致命的压力。

在公司面临一系列财务危机的时候,会计师的“财技”显得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为惊慌失措的陈松青所依赖。

在完成金门大厦交易后,罗宾咸会计师楼(Price Waterhouse)负责佳宁审计事务的合伙人罗德·贝尔(Rod Bell)加盟陈松青,出任融资主管和一系列陈松青旗下公司的董事,到了1981年底,罗宾咸的另一名高级合伙人约翰·马素(John Marshall)也加入了陈松青的队伍,成为佳宁旗下两家主要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昌人寿的董事局主席。在收购其昌人寿过程中,佳宁于1981年6月底通过股份置换取得其昌人寿 47%的股份,此时的佳宁股份被定为每股12.68港元。在收购初期,其昌人寿仍由前控股公司Ayala和佳宁共同控制,直到1981年底,陈松青收购了Ayala持有的股份,全面控制其昌。

对佳宁来说,聘请约翰·马素是为了让监管机构觉得佳宁有个值得尊敬的头面人物,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却是陈松青的另一着败笔。

时任香港证券监管专员的霍礼义回忆那段经历时这样写道:

“我正式接触佳宁是在1982年1月,当时约翰·马素来找我,讨论收购其昌人寿的最后细节……像我这样一个从伦敦来的监管人员,会预期一个在罗宾咸身居要职的人有一定专业水平,可是从他上任以来,马素在我面前总是遮遮掩掩,躲躲闪闪,他的借口是他在为一家非常中国化的公司工作,对于他这样一位资深会计师来说,这个借口是我完全不可接受的。后来当我们讨论佳宁的债务重整计划时,马素的态度是个关键因素,让我感觉很不安。”

然而在两位资深会计师的巧妙安排下,佳宁的财务账目依然显得天衣无缝,完全符合监管条例的要求。佳宁与裕民财务的关系鲜为人知,证券市场和监管机构更是一无所知。获多利和汇丰银行支持佳宁,罗宾咸也审查通过了佳宁的的账目。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前高级成员,现在也在佳宁担任要职。佳宁的另一个伙伴置地公司在2月份高价竞投交易广场(Exchange Square)的地皮,而彭励治(John Bremridge)也推出了他们第一份,也是最为乐观的预算案。尽管股市在下跌,交易额下降,但在一片繁荣的氛围中,一切看起来仍然正常。事实上,从4月下半月到5月底,两个月的恒生指数和交易额大幅反弹,轻而易举地达到当年的最高水平。

“屋漏偏逢连夜雨”

市场的转折在当年下半年突然发生,香港贸易的主要市场出人意料地陷入严重衰退。对美元的汇率到7月份下跌了近5%,这令所有的美元贷款受到极大压力。反应市场信心变化的恒生指数从年初的1405点跌到7月底的1150点,跌幅为18%。

突变来自中国银行宣布以10亿港元购置新址土地,首期预付6000万元,余款分13年支付,年息6%——该幅土地如果在1年前出售,评估师估计的售价将高达25亿港元——真实的市场价格出现了。股市大吃一惊,4天之内,股市下跌180点,跌幅为16%,由于买家是中国银行,茶余饭后的谈资开始转为15年后就到1997这个现实问题。9月,撒切尔夫人开始访问北京,罗伯特·科特里尔(Robert Cottrell)在8月14日的《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发表了一篇极有见地的文章:

“今年春天,香港股市是世界上最强劲的市场,上周,却是一片愁云惨淡,所有目光都聚焦在下月撒切尔夫人访问北京。上周暴露出来的紧张与忧虑,不是含糊其辞的鼓励所能够安抚的。”

对于陈松青和钟正文来说,收缩已经变成了绞刑。

钟正文继续勒索佳宁、获多利和裕民财务,借此打击陈松青,而他自己的股份交易情况也受到收购委员会的审查。钟正文曾在1981年3月5日开始,在捷联收购期间支持过股价,其后的股价变化也受到证监处的例行调查。在收购委员会1982年3月11日的听证会上,事实表明,钟正文在詹姓经纪的帮助下,违反收购条例,以高于公开收购价的价格暗中买卖股份。证监处谴责了钟正文,并建议詹姓经纪的行为应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关注。谴责对钟正文丝毫无损,交易所也没有采取行动。最重要的一点是,钟正文坚持说他和詹所从事的交易曾得到朋友指导,钟正文不肯向委员会透露这位朋友的姓名。但他告诉了时任证券监管专员的霍礼义:那是陈松青。

对股市的另一个冲击来自一家珠宝公司的突然倒闭。谢利源(Tse Lee Yuen)曾风光一时,在维多利亚港做大幅的霓虹灯广告,1982年9月6日,谢利源因大量黄金投机交易失败而倒闭。80年代上半期,黄金交易很普遍,让香港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黄金交易市场。金价在1982年从每盎司400美元升至448美元,在香港大量黄金买卖不仅存在于期货市场,还有各种形式的现货交易,包括“纸黄金”——黄金存在珠宝存在金行或银行,金行或银行开出收据,它的价格就可按市场金价调动。这种交易没有监管可言,概括而言,谢利源公司开出的黄金券数量和库存的黄金数量严重不符。因为人们认为该公司和恒隆银行有关,9月份恒隆银行也出现了挤提现象,尽管这一挤提现象很快被渣打银行化解,但撒切尔夫人对中国的访问又一次触动了紧张的神经。

股市知道8月的下滑并非调整的终结。乐观者期待撒切尔夫人的谈判能带来一点好兆头,但人们明白,撒切尔夫人的北京之行只是为漫长的谈判揭开序幕时,股市终于向恶运低头了,这些恶劣的基本因素包括:出口减少(8年来的第一次),港币贬值(到年底已贬值13%),以及在贷款机构紧缩信贷的情况下,地产市场崩溃。9月底恒生指数为930点,10月底为772点,11月底为704点。

佳宁的死期近了。

仿佛有默契一般,佳宁和益大于日内先后公布了中期派息公告(但几天之内又相继取消)。两者的区别在于,佳宁的亏损是益大的两倍;其次,佳宁有朋友可以帮助,而孤独的益大则很快被送到清算人手里。钟正文也逃离香港,留下20亿元债务和16亿港元的贷款担保,还搭上一个为了他的债务而蹲监狱的儿子。

但即使公司破产之际,钟正文仍然为陈松青带来了更大的麻烦。

在钟正文潜逃和益大公司清盘后,钟正文的公司现出了真面目,调查人员早在10月份,就清楚地知道益大欠下银行10亿元债务。按比例计算,佳宁的债务至少在此数目以上,因为益大就像是佳宁的影子。这样,佳宁关于发售5亿港元优先股的申请就显得完全不合时宜,证券监理专员指出了这个事实,并建议银行调查这些公司,制定一套现实的方案。股份发行计划被取消了,但没有银行进行调查,

证券监查委员会在1983年3月7日委派调查员进行调查,益大的文件和历史成为调查的目标。他们的调查很快表明,佳宁和益大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5月13日,调查员的调查行动开始扩展至佳宁。佳宁的整个故事迟早会浮出水面。

谋杀血案发生了——真相之门被打开

直至此时,陈松青仍未放弃拯救佳宁的努力,佳宁一开始是和获多利,然后又与获多利和宝亨(Hanbros)试图向其债权人提交一份重组计划,而罗宾咸则试图编写一份佳宁的负债表,佳宁控股(Carrian Holdings)显然已经周转不灵,估计截止5月的债务达27亿港元,拯救计划的核心是告诉佳宁控股的债权人,除非拯救佳宁置业的计划能够见效,否则他们只能面临得不偿失的清盘方案,因此他们需要暂时忍耐。

佳宁置业的债务约为33亿港元,而整个佳宁集团总债务约为60亿港元。佳宁置业的重组计划是按照传统的债转股来拟定的,同时尽量出售包括其昌人寿一类的子公司。按照重组时间表,文件于9月19日发出,特别股东大会于10月20日举行。

然而死神已经做出了判决,佳宁拖不了多久了。

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对于拯救计划所能做的主要是一种形式,包括颁布命令,建议发行的不同种类股份免受《收购及合并守则》管制,审查新股上市文件,批准把佳宁的附属公司拆散出售等等。在出售资产过程中,加州奥克兰市的资产和维达航运的出售没有出现大问题,问题出在其昌人寿身上。

从当时的收购协议来看,佳宁收购其昌本应令这家保险公司有非常充裕的流动资金,佳宁的持股量也不超过53%。但据获多利和宝亨提交的重整计划显示,佳宁不但持有64%的其昌股份,而且其昌总股份的98%已经被抵押给了多家银行,而抵押获得的贷款中,有87%的受益人是佳宁(虽然佳宁只拥有其64%的股权)。此外,其昌还付出了大量股息给佳宁,并持有极为糟糕的投资组合。总之,曾经运作良好的保险公司在佳宁入主之后的短时期内,就变成了一家资不抵债的“垃圾”公司。其昌人寿本身也需要拯救计划,出售其昌对佳宁的重整至关重要,但当时的监管机构则感觉并未被告知整个故事,与获多利和马素的会谈让当时的证券监管专员霍礼义和负责监管保险公司的注册署署长(Registrar General)都感到不安和疑惑。

接着,令人震惊的事发生了——在新界一片香蕉林里,发现了Jalil Ibrahim(伊巴谦)的尸体。

伊巴谦当时任裕民财务的助理总经理,7月18日,他被勒死在丽晶酒店(Regent hotel)的客房内。麦舜生(Mak soon-thon)很快被逮捕,稍后被判决罪名成立,聆讯表明警方认为尸体在客房里被装入旅行袋,然后转到的士,再转到一辆租来的车上,最后扔在了香蕉林里。麦说他只是负责处理尸体,而检查官安东尼·达克吉(Anthony Duckett)向法官作证时表示,麦告诉警察,谋杀是一个在逃的韩国人冼(Shin)受陈松青之命所为。

对证券监管专员来说,谋杀案的重要意义在于打开了裕民财务的真相之门。作为案件调查的一部分,警察调查了银行的有关人员,搜查其办公室,并对其同事问话,而另一个姓钱的助理经理(Henry Chin)则被传唤辨认尸体。伊巴谦留下了一本详尽的日记。钱也向警方回忆了谋杀案当天的事情,警方虽然完全不相信告发者所言,陈松青与谋杀案有关,但仍然发现一些涉及到佳宁的,难以解释的事情,于是召来调查佳宁公司的调查员。

裕民财务和陈松青之间的密切关系直至此时才终于浮出了水面——裕民财务的内部纪录表明,截止1983年4月,向陈松青提供了超过了40亿港元的贷款,其中90%以上是美元贷款,这就是说正是港元汇率的下跌令处境更加恶劣。这些贷款记入了陈松青的一系列公司名下,这些公司在法律上与佳宁没有关联,但显然大部分贷款主要供佳宁集团运用。佳宁的重组计划中没有提到裕民财务的债务,但据监管机构的一份内部文件指出,其他债权人得悉真相后“震惊万分”,佳宁置业也随即清盘。

整个关系因为最后的一幕(伊巴谦在丽晶酒店被勒毙)而受到注目——正当伊巴谦在房间内等候之时,陈松青和何桂全正跟裕民财务的奥斯曼和钱一起,安排再借贷400万美元的事宜。

直到审讯麦舜生时,裕民财务与陈松青的合作才被监管机构所知悉——原来裕民财务一直企图在重组计划之外努力为自己的公司取得资产。陈松青和裕民财务企图隐瞒佳宁的总负债额,特别是所欠裕民财务的债务。如果计划成功,即使资本按重组建议摊薄,陈松青和裕民财务仍能维持对佳宁的控制权。虽然法官认为谋杀案与佳宁没有关系,但警方却掌握了一些涉嫌诈骗、贪污的证据,继续调查。

对当时任证券监管专员的霍礼义来说,面临着一个两难选择:在1983年9月,香港萧条的经济环境下,如果佳宁的重组计划能够成功,对整体经济将会有所帮助;但在另一方面,在知道了这些新证据之后,如果还让重组计划继续进行,本身就形同欺诈。

从9月18日开始,警方对佳宁集团、裕民银行、的近律师楼、罗宾咸会计师行和陈松青的私人住宅进行了一系列的搜查,取得100多万份文件。与此同时,霍礼义召集制定重组计划的获多利与宝亨,宣读了一份备忘录,表示原重组计划中的负债比实际要低,因此必须提交新的计划。

10月9日,获多利和宝亨发表声明,不再承担佳宁重组计划的财务顾问工作。同一天美国信孚银行入禀高院,申请对佳宁置业实行清盘。10月11日,佳宁集团被债权人申请清盘。集团执行董事何桂全试图逃离香港,前往马来西亚,但在机场被捕。接着,陈松青被拘押审查。警方随后扩大逮捕范围,包括的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两名核心人物,黄兼乾(Maurice Wong)和潘兆忠(Simon Pun)在被捕前离开了香港。高级合伙人约翰·温布斯(John Wimbush)得知自己被控罪,从伦敦回到香港,1984年4月13日,星期五,在伊巴谦谋杀案的聆讯前夕,约翰·温布思在自己的游泳池自杀。

陈松青的传奇结束了,接下来是漫长的调查与法庭审讯。

一个亲历者的解析

10年之后,霍礼义在回顾整个佳宁事件的前因后果时,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每个故事都有一个转折点是关系到整个故事的平衡点,而佳宁事件中,我们清楚地看到这个转折点就是宣告出售金门大厦,并获得了即期赢利。事实上,出售金门大厦的真相与市场猜测和媒体的报道略有差别。”

据霍礼义分析,陈松青当时的本意是购入,然后售出金门大厦,挣点快钱。有人以为陈松青及其裕民财务的支持者希望以10亿港元购入金门大厦,再以15亿港元让与马来西亚政府,但这一说法很快就被推翻,马来西亚政府不久就在公开市场买下另一幢较小的大厦。但从佳宁购入金门大厦那一天起,就不断有传闻说有人出高价收购金门大厦,而且传出的收购价格越来越高,结果百宁顺(Bylamson)公司出现了,一开始这家公司只想要几层楼以及大厦的冠名权,但后来就演变为整幢购买,并宣布收购价为16.8亿港元,定于1980年10月31日或之前成交。

的近律师行是交易双方的律师。虽然律师行同时为两边服务并不罕见,因为不同的合伙人并不干涉彼此的业务,但的近律师行的黄兼乾(Maurice Wong)却似乎一面代表买家的林氏兄弟,一面听命于陈松青。同时,黄兼乾和另一个合伙人潘兆忠(Simon Pun)在这宗交易里占有股份,这令律师事务所更牵涉其中。

由于两家银行拒绝提供融资支持,林氏兄弟遇上了困难,可能将撤销已经宣布了的金门大厦交易。佳宁认为取消9月5日的声明会造成地产市场的普遍下滑,对扩张中的“佳宁帝国”更是一场灾难。黄潘两人又令的近律师行陷入跟他们的客户一样的困境。他们找到的近律师行的高级合伙人约翰·温布思,这位高级合伙人想出了一个权宜之际。

温布思所提的建议在当时是的近律师行内的秘密,它的执行也是律师行各合伙人与客户之间的秘密。但到了后来,这份建议书成为整个律师行业内最为著名的文件之一。

从其后的事件来看,这份计划书的序言成为最重要的内容,温布思在前言里说,他“按客户的指示提出建议,他的客户不希望撤回媒体已公告的消息,即金门大厦的交易将于10月31日完成。”基本安排是:百宁顺公司将会(后来成为事实)签署一项与金门大厦有关的购买协定。其中时间并不确定,付款方式也不是现金,而是用期票。这张期票是由一家新成立的公司,Wallop投资有限公司发给百宁顺,然后由百宁顺背书。另一份协议规定,在期票兑现前,卖方无需转让物业的所有权。为兑现汇票,Wallop公司将作为百宁顺的代理人,把金门大厦分拆出售。为保障卖方利益,百宁顺在交易中的权益要转让给卖家,因而百宁顺要签署一份附带条件的契约,由的近律师行保存。

此外,还要另外准备一份文件,文件证明Wallop是百宁顺的销售代理人,和未来的买家接触时,可以把这份文件给对方检查,而不必透露整个协议的内容。物业的买卖必须签署转让契约后才告完成,百宁顺事实上变成为出售物业中的确认人。

在霍礼义看来,温布思为出售金门大厦做的安排是一种“确认人交易”的契约模式,“这在香港是很普遍的形式,买方购入物业,并打算在卖方还未签署转让契约时便将物业售出。这样,只在第二次买卖(正式完成的交易)时才须付印花税。这种方式与伦敦证券交易所的惯例大同小异,买卖在同一交易期限内进行,不必付印花税。”

霍礼义针对金门大厦的交易指出,“(在物业交易中)用期票代替现金虽然不寻常,却不违法。……不过把买卖协议的权益转让给卖家而不登记,就隐瞒了以期票代现金付楼价的事实。”

这一项看似不起眼的小小隐瞒,却通过金融市场的放大效应,对整个香港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无可比拟的影响。

置地公司出售金门大厦的举措,其实已经显示了当然的高企的利率正严重冲击地产市场,从这个意义而言,1979年底的地产市场价格已经接近顶峰。此时佳宁以10亿元购入美汉及其物业,消除了人们对楼价见顶的忧虑。而佳宁买入金门大厦的价格,也影响到另一幅中环的贵重地盘的成交价。两项交易一起“证实”香港地价升至了一个新的水平,而百宁顺购入金门大厦的声明发表后,再次显示当时的地价还有极大的“升值潜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陈松青以金门大厦的一买一卖,将人们对整个香港地产市场的价值预期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掀起一起短暂的“地产收购狂潮”。

其中的关键,在于陈松青和百宁顺一起,隐瞒了金门大厦的出售并非“现金交易”这一真相。如果真相被揭露,人们就会清楚百宁顺以这个价格购入金门大厦,无法获得银行支持,更没有什么“神秘的华人资金”在打香港物业的主意。人们将重新评价市场形势,股价也无法再大幅上升。

霍礼义在回顾这段历史时指出,如果金门大厦交易的真相能够及时被揭开,佳宁通过同时收购美汉和金门大厦所营造的幻象就会被刺穿,佳宁股票也将跌回真实的价值水平。佳宁在后来狂热甚至灾难性的扩张即便不流产,也一定会大受阻碍。“那么一样,这一章就根本不用写,温布思也许还是的近律师行的负责人。”

在此,霍礼义特别指出了在佳宁步向毁灭的过程中专业顾问们的失职,“1980年9月和10月时,陈松青的团队还缺乏经验。陈松青和何桂全虽然想做大买卖,但仍然是上市公司事务的新手。邬开莉显然能力不足,她似乎曾向陈青松表示她想离开。而专业的顾问们,包括获多利、的近以及罗宾咸对事件的发展起着实质性的作用。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们的帮助确保了陈松青在扩张阶段的成功。如果不是这样,佳宁以后的发展可能完全不同。陈松青一开始取得成功是因为裕民财务的纵容,他的资金来源没有被揭露。而佳宁地位的稳固,则依靠专业顾问们帮助隐瞒了金门大厦交易的真相。在金门大厦粉饰的商业帝国后面,钟正文和陈松青继续下去,引至更多人遭受损失,也许温布思的自杀是赎罪的一种方式。”

分享: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