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撑面子,多干实事

——访深圳市人大代表张志锋

按照约好的时间,记者来到南山区检查院张志锋的办公室内。

看得出来身为检查院党委副书记的张志锋是位务实的人。落坐伊始,我们的话题就直奔这次采访的主题——人大南山团在这次人大会议上所提出的议案。

据张副书记介绍,这次他们所提议案有两个重点:一是关于深圳饮用水源的保护问题,二是关于深圳保安队伍的依法管理问题。

饮用水的质量和水源保护是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张副书记说,关于深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提案实际上在95年就已经提出来了,而且在这两年的人大会议上都一再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也下了很大的决心和努力,饮用水水质有所改善,但离政府所提出的目标:让深圳饮用水达到直饮水的标准还有着较大的距离,同时在某些具体的管理环节,如水源保护等方面仍然有着很多不完善之处。

说到这里,张副书记作了一个比较,在95年他们第一次提出这个提案时,深圳饮用水质问题是比较严重的,普通居民自来水管中流出的水都是黄色的。近两年来水质有所改善,但然不能直接饮用。这其中,水源保护不力是一个重要因素。

96年,有关部门在西丽湖搞了一个钓鱼台的项目,人大代表曾专门就这个问题在人大会议上对水务局提出了质询,在水源保护本来已经不善的情况下,再搞这种项目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相反?作为发展经济的同时,对于关系到人民生活和安全的社会效益应不应该受到忽视?对此,张副书记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对于深圳的水源保障,我们不但要提,而且要不断监督,直到深圳的饮用水水质得到真正改善的那一天。”

张副书记说,对于深圳的水源保护区一定要划清,管好,否则将成为深圳饮用水管理的心腹大患。目前深圳饮用水源的保护面临着以下几个问题:1、保护区内“三无”人员的乱搭建,随着聚集在区内的“三无”人员越来越多,他们的生活用污水直接排入水库内,对水源造成严重污染;2、在区内的工厂建设本应受到限制,但由于管理不力,使得许多污染严重的工厂也设在保护区内。据他们不久前在某地的考查中发现,当地保护区内有大大小小的工厂十多间,却没有一个污水的净化和排放场所,直接对附近的水源造成了严重污染;3、某些娱乐场,如跑马场,以及一些养殖场中,牲畜的排泄物和消毒、杀虫等生活用水也缺乏管理;4、水土流失严重,前一段“房地产热”中,一些开发商盲目的买地,铲光草皮准备开发,又由于房地产市场转淡而把大片土地荒置,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形成一种“开发商为赚钱破坏绿地,政府再赔钱为其搞绿化”的恶性循环,这根本上是管理不力的问题。对于这种现象,就要通过制度让开发商负起其开发区域内的绿化责任来,否则就干脆不要开发。

当记者问道如何解决深圳水源的保护问题时,张副书记胸有成竹地回答到:“一是明确划清范围,对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严格管理、科学利用;二是限制经营,凡是污染严重的项目,无论其经济效益多好,都不能在水源保护区内兴办;三是拆除违章建筑,没有合格的审批手续,一律不许留在保护区内;四是控制区内人口,保证现有人口生活、工作用水的排污净化管理。

在谈到深圳保安队伍的管理时,张副书记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1984年成立的蛇口保安公司标志着我国第一支保安队伍在深圳诞生。目前我市在册的保安员有8万多人,拥有保安人数居全国之最(同期上海保安人数为20000人,而北京则为24000人)。

从深圳建立全国第一支保安队伍以来的十几年中,我市保安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做出了贡献,有11名优秀保安员在与犯罪分子搏斗中英勇牺牲。但与此同时,由于保安队伍庞大、行业管理无法可依等原因,也有一些保安人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仅去年一年,我市保安员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劳教、治安拘留的就达432人。这些人员利用保安身份作奸犯科,使保安队伍的形象受到了严重损害,市民对保安的投诉也经常不断。

据张副书介绍,造成保安队伍今天存在问题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队伍庞大,多头管理。我市的保安队伍除由保安公司提供服务外,还有由派出所管理的各街道、村保安队伍,以及各企事单位自建的队伍。这其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私招滥雇现象比较严重,由此可以推断,我市目前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远远不止8万人。就是在已注册的8万人中,也还有一半左右没有纳入管理轨道。这为依法管理保安队伍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前不久在深圳毕达奥酒吧附近发生的该酒吧保安员围攻、殴打执行公务的巡警,放跑犯罪嫌疑人的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二是行政管理无法可依,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均无保安行业管理的专门法规,致使行业管理混乱。公安机关虽说是保安服务业的主管机构,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定,许多管理和整顿措施仅凭市公安局的文件,对各用人单位约束不大。从管理机构来说,据了解,北京市有保安人员24000多人,专门从事保安队伍管理的公安干警就有640多人;广州市公安局治安处保安管理科是广州保安管理的专门机构,成立至今已将近十年,管理卓有成效。相形之下,拥有保安数量最多的深圳却至今仍然没有此类的专门机构,如此庞大的队伍而没有统一的管理是不可思议的。

三是社会群众对保安形象缺乏统一的认识。值得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单位雇请的守卫人员都可以统称为“保安员”的。据市公安局局长助理、治安分局局长梁富介绍,只有具备公安机关的资格审查、有公安机关正式批准的建队手续、有统一证件和保安制服这四项条件才能称为保安。市公安局对我市保安服务行业也提出了“七个统一”的要求,即在管理、职责、调动、着装、证件、培训、工资下限等方面“统一”。而实际上,这些“统一”都很难兑现。由此也造成了社会上对保安认识的含混不清,把许多身着制服的犯罪分子都归入“保安”一类,对保安队伍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据悉,我市已开始建立保安督察制度,也投资兴建了一个保安培训中心。这些都为保安服务行业的正规化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然而,保安业的管理面临的问题仍然很复杂,要得到根本的解决还有待长期而艰巨的努力。这也是人大代表提出这一议案的原因。

在张副书记介绍了此次议案重点及背景后,记者问起他对这次人大会议的感受。比起过去几届来说,这一届人大会议有什么新的特点和变化?张书记回答,他觉得这一次会议与过去相比,更加务实,也更加尖锐,真正体现出了人民代表的职责与意愿。对此,他举了一个例子,以前人大议案的表决通过方式都是举手表决,在那种情况下大家一般都是举手“一致通过”,在这一次会议中改为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一下子就把得票率的高低拉开了。不仅如此,尽管是不记名投票,有的代表在投票时不仅署上了自己的名字,而且把反对理由也列了出来。有一位代表在投了某项投资议案的反对票时,还明确地写出了自己所支持的议案和理由:“在今天,我们应该少搞‘面子工程’,为老百姓多做实事。”充分体现出了一名人民代表的胆识和责任感。

人民需要这样的代表,中国需要这样的“社会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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