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21天便停业的“大型零售商场”
1998年7月9日晚7时,隆重开业仅21天的深圳市广客隆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新卷款潜逃。这所号称宝安区最大的“仓储式零售商场”宣布停业。消息传出后,数百名“广客隆”的供货商、员工、加盟商及装修商蜂涌而至,聚集在商场门外,强烈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据资料表明,广客隆一案涉及560家供货商、180家加盟商、450多名员工以及2.4万名购买会员卡的的消费者,涉及金额近3000万元。7月31日,在宝安区招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政府部门正式将其宣布为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商业诈骗活动”。
据有关资料,该公司发起人“何新”真名叫谢锦福,曾用“谢建”、“谢景福”等名担任过深圳泰明国贸商场常务副总经理、粤民百货总经理。在广客隆一案中,他没有实际资金投入,靠造假材料蒙骗市工商部门而得以注册,换句话说,广客隆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一个没有一分本钱的假公司。
这间被定为“商业诈骗”的公司所租用的场地——新安湖商业城由深圳宝恒集团和鹏利国际集团共同开发,广客隆租用了该商城A座的三、四楼以及B座地下至4楼全部商业用地,租期长达15年,同时在筹备期有免租几个月等若干优惠。
整个商场面积达23000多平方米,自营部分约13000平方米。欧陆风格的豪华外观尤为引人注目。正是这一“实力雄厚”的形象使得众多供货商、加盟商和装修商受骗上当,自己垫资为其供货、装修及经营。而诈骗者则利用这些“免费”的资源在短期内低价抛售并推销其所谓“会员卡”。该商场1—2层为加盟店,3—4层为超市。很多加盟店已向广客隆交纳了大笔租金,商场承诺每半月结算一次营业款,但随着何新的出逃,这些损失已难以追回。
就在广客隆筹备之初,其负责人已毫不掩饰地说,商场内的商品70%将以批发价的超低价格出售,其价格将比以平价著称的家乐福、沃尔玛还要低。商场的毛利将低至3%。
这一“低价策略”在推出之始就受到同行及媒体的质疑,一位商业同行就曾明确指出广客隆3%的毛利决不可行。但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是,这一低价“策略”竟是广客隆为实施诈骗而抛出的一个圈套,以便诈骗者能在短期内通过低价抛售而套现大量现金。
据资料表明,深圳广客隆于1997年10月完成可行性分析,1998年1月开始筹建,号称整个前期投入达1.5亿元人民币。原定于1998年6月1日正式开业,后又拖延到6月18日。开业时,商场负责人曾信誓旦旦地表示公司已开始在宝安区龙华镇选址为第二分店作准备,并将争取在2001年前在华南地区开设5家以上同类型的购物中心。
1998年6月18日,广客隆剪彩开业,到7月8日,即因拖欠水电费被责令停业整顿。7月9日,“何新”失踪。短短21天寿命的“大型百货商场”所留下的是数以万计的受骗者和数千万元的债务……
愤怒的上当者要“讨个说法”
7月8日,广客隆因拖欠水电管理费被停业整顿的消息传出后,当天即有近100家供货商及加盟店业主闻讯赶来,到了7月16日,聚集在商场的供货商、员工、加盟商及装修队负责人已达数百人之多。
一位来自广州的制冷设备经销商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与“广客隆”签订了100多万元的合同,只收到了10%的货款,不料却掉进了陷井。
珠海的供货商杨学聪于7月6日往商场送了价值10多万元的小食品。按照协议,他应于7月16日收到第一笔货款,然而到了7月15日,他却怎么也打不通广客隆的电话,于是连夜赶到宝安,才知道广客隆出了事。
深圳某电子公司业务员赵小姐告诉记者,她们公司向商场送了几十万元的彩电,至今也没收到一分钱。她表示现在最担心的是货物有去无回,因为倘若拍卖清算的话,公司能够收回的货款就没有多少了。
作为广客隆的员工,陈女士的遭遇是一个典型。她于1998年2月到正在筹建的广客隆商场上班。公司规定:每个员工须交1000元押金及300—1000元的参股金,并要求每个员工必须每3天推销一张面值100元的会员购物卡,否则就没有工资。她花了8000元买了80个会员卡推销给亲友和熟人。“我先后交了1万元给广客隆,广客隆给了我们什么?每个月800元工资。广客隆是靠我们的汗水、血水和泪水滋养起来的,现在不仅交上去的1万元押金、参股金没了踪影,商场关门,我又如何向80多名买了会员卡的亲友交待?”说到此,陈女士的泪水已蒙住了双眼。
另一名员工龚女士也交了1500元的押金与参股费,由于无法完成每3天推销一张会员卡的定额,竟被商场主管罚她冒充顾客从早到晚在1楼和3楼之间走个不停,以制造商场“人气”兴旺的假象来欺骗更多的供货商。“我们就这么不停地走,很多人都昏倒了,我也昏倒过。”
广客隆筹建之初,曾在报纸上刊登商场装修的招标广告。吴川二建深圳分公司以极低的利润击败几十家竞争对手而获得212万元的装修合同,然而,竞标成功给他们带来却是更大的损失——150多万元的装修款项尚未拿到,总经理何新便已携款溜之大吉。
据广客隆中层管理人员反映,广客隆有12个会计和1个出纳,但开业以来从未做过账,只有一个流水账,包括财务主管、副总经理都不能具体过问。而头天的营业额第二天在电脑里少了10万、20万的事经常发生。深圳中厨实业有限公司的牛经理就曾发现送了4万多元的货,3天以后只剩下3万元的货,而电脑上没有任何记载。
这些受害者,尤其是供货商和加盟商在谈到自己为何上当时,大都提到,一方面是被其豪华的外观及广告中所称的1.5亿元投资所蒙骗;另一方面也因一些职能部门出面给他们吃了定心丸。当然,这其中不可避免地还要涉及到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供货商与装修商急于做成生意的心态。
这些受害的商家及员工共同的心态是能够尽量减少损失,同时更希望有关部门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这么一桩惊人的诈骗为什么没有能被尽早发现并制止,以及在处理过程中的某些疑问(包括何新曾被公安机关带走,但很快又放了出来,随即不知去向)。
政府公布调查结果
7月30日,宝安区宣传部、公安局、工商局、劳动局及市、区有关部门联合招开新闻发布会,就“深圳市广客隆百货有限公司”一案进行了情况介绍。
据介绍资料,深圳市广客隆百货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12日在深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法定代表人:陶瑞华;实际负责人:谢锦福(化名何新)。注册资本1500万元。
今年6月初,宝安区工商局接到举报,反映广客隆公司涉嫌虚假出资和诈骗。宝安区公安、审计部门及深圳市工商局即对“何新”及广客隆公司进行了侦查和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该公司原定6月18日的试业仍按期进行。
在调查期间,公安部门根据调查材料反映“何新”有预谋诈骗的现象,对其进行了留置审查。但因此事涉及面太大,有关部门希望商场继续经营下去,同时又有人(宝安龙城大酒店周老板)表示愿意接管,因此由他担保,对“何新”依法采取监视居住。至于何新的出逃,据公安局有关人员表示,是因为“合作单位”出了问题。
经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广客隆”存在严重的做假和虚假出资的问题。其注册资本1500万元的验资报告全系伪造,有关几家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他们从未提交过这一报告。与此同时,情况介绍中进一步说明,“何新”的预谋诈骗行为,手段狡猾、隐蔽,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增加了处理“广客隆”问题的复杂性和难度。在“广客隆”的注册中,“何新”多次变更姓名,多次变更广客隆注册资金、股东身份和法人代表,为其以后一旦诈骗成功而顺利逃脱法律制裁作了充分准备。因此,工商、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才难以在短期内对案件性质作出认定和依法采取更严厉的处理措施。
例如在1998年初,有多名公司员工向劳动部门投诉公司向员工收取押金的违法行为。劳动局派人调查后,向广客隆发出了指令书,要求其退回押金,为此,公司人事主管及有关人员多次前来解释,并向劳动局出示了退回押金的凭据。
然而公司并未真正退回员工押金,而是耍了个花招,把劳动押金变成了“会员卡押金”的形式,当劳动部门再次前往指出时,公司解释会员卡销售是合法的,而押金则是员工在为公司代销会员卡时所作的抵押——一种非法的收取押金行为,就如此被裹上了“合法”的包装。
据宝安区政府部门的介绍,在发现“广客隆”的问题后,有关部门在批准其试业的同时,已冻结了“广客隆”所有来往账户,并在商场陷入混乱时派出警力对广客隆的货物进行保护。同时,通过相关各方努力,广客隆开业后,所卖货款没有让“何新”掌握,使“何新”骗取大量货款的阴谋未能得逞。
目前宝恒公司接受债权人委托,代管“广客隆”。同时,为了减少损失,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允许一、二楼的加盟商继续经营;二是“广客隆”自营部分的三、四层楼由公安部门继续保护;三是由劳动部门在欠薪保障基金中垫支约70万元解决“广客隆”员工6、7月份工资,并登记、核实员工押金;四是委托宝永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清点库存商品,并留用原“广客隆”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80名员工协助,工资按原“广客隆”标准发放。
7月27日,市工商局下达处罚决定书,撤销广客隆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公安部门于6月5日对“何新”留置审查48小时后,依法对其监视居住,并于6月20日对其进行立案侦查,7月9日“何新”出逃后,公安部门已于7月16日正式开始了对其的追捕。
“何新”——谢锦福,连环商业诈骗中的主角
广客隆一案中的关键人物“何新”是个非同小可的人物。据资料介绍,“何新”真名为谢锦福。早已是众多媒体频频曝光的“新闻人物”。
《南方周末》2月20日的报道《骗钱者索赔千万元》中写到,“谢锦福又名谢健、谢伟健。曾在泰明国贸商场有限公司以常务副总经理的名义抛头露面。泰明国贸广场以惊人的低价出租,一次性收取9年租金的做法,正与他屡试不爽的骗术颇为相似。
1994年6月,谢任法人代表的广东天河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在深圳租赁广信公司的国商大厦东座2楼,谢为此交了一笔保证金,转手出租后再未向广信公司支付分文。最后虽经法院判决,却因‘找不到’谢及其公司,未能动得谢一根毫毛。
1994年底,谢又以天河商业广场公司的名义租下广州天河一处物业,改名为‘天河食品批发总汇’,对外转租给155人,租期8年,收取租金1000多万元,几个月后谢不知去向。1995年7月,谢以天河商业广场公司及深圳康奈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打着武汉大学、湖北大学的招牌,乱招委培生,每人收取3万元‘代培费’。此事很快被《南方日报》揭穿。”
据《南方周末》的报道,谢锦福所设下的这类骗局已有11宗之多,1996年底谢改名为谢伟健,任泰明国贸常务副总经理,1997年3—7月改名为谢建,任粤民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12月又改名为何新,任广客隆法人及总经理。
据接触过谢锦福的人介绍,此人“聪明绝顶,一口流利的外语”,而且精通商务及法律方面的种种“游戏规则”。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一方面被广大受骗者视为“吃人不吐骨头”的吸血鬼;另一方面,又被另一些商界人物看成“奇才”,对他的点子言听计从,甚至不惜为其出资铺路,以便其“大展鸿图”。
从他所涉及的这十多宗商业诈骗行为来看,谢锦福所采取的手法大抵就是从物业业主手里高价承租整片物业,然后再将其分割、低价转租给几十至上百户中小经营者。对业主方面,他通过长期、高价的条件交换短期优惠(如半年至一年的免租),再利用低价的诱惑对小租户一次性收取数年的租金,利用政策(如企业年审)和管理(如免租期限)的“时间差”完成诈骗后逃之夭夭。
当然,这其中还有着种种规避法律制裁的花招,如变更注册资金、变更法人、股东等。而所诈骗的范围除物业租金外,更包括供货商的商品销售、员工押金、“会员卡”销售等等。这就象一个“套装诈骗”,在一个大的诈骗系统中包含着许多小的诈骗内容,这些内容息息相关、环环相扣,必要时又可以互相掩饰,向调查人员摆下一个“迷魂阵”,拖延甚至误导整个调查的方向。
正如有传媒所说,谢锦福的诈骗“手法陈旧、方式单一”,然而,这“陈旧”的方式正随着一次次诈骗的成功而被他“操练”得越来越得心应手。
广客隆一案中,公司法人曾两次变更,其中“何新”已查明就是谢锦福,而另一名法人“陶瑞华”却不知何许人也(据说在陶之前还有一个法人代表,但连姓名都未能公布)。这一方式令人不由想起粤民百货事发后,当事人将公司法人与大部份股权(实际上是1000多万元的债务)转到两名打工者(胡春生、黄玲)身上的先例。广客隆一案中类似这样的手法还有许多,确实可以说与粤民“如出一辙”。
关于谢锦福,新闻媒体所能了解到的依旧少而又少,在他化名为“何新”的身份证上是这样写的:“何新,男,汉族,出生年月:1965年5月7日;住址:广东广州郊区石井区茅乡向北四巷12号”
商场倒闭频繁,供货商说:“我们是在慢性自杀!”
广客隆的停业使500多家供货商蒙受了沉重的损失。然而,从整个零售行业来看,深圳供货商所遭受的损失又远远不止于此,据不完全统计,从1994至今,全市已先后有百姓购物俱乐部、千百意商场、粤民百货等40余家商场与连锁店倒闭。伴随着这些短命商场的是供货商和消费者的巨大损失,因商场倒闭而给供货商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达2亿多元。
这些倒闭的商场中,除少数确实因经营不善所致外,有许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恶意欺诈行为。许多供货商不明底细,往往容易受骗上当。商场的频频倒闭令众多供货商心有余悸,一方面他们想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提防着种种商业欺诈。一旦货款收不回来,不仅经济损失惨重,更可能导致供货商破产。
深圳供货商工作委员会的韩先生告诉记者,他自己就是一名商场倒闭的受害者。一年前,他还是百姓购物俱乐部的卫生纸供销商,百姓倒闭时他总共损失了12万元,“12万元数目不大,但我的纸巾一条(12卷)才能赚1块钱,要赚回这12万元,我得卖掉多少纸巾才够啊。”
即便是没有这些损失惨重的商业诈骗,供货商们的日子已经够难过的了。近年来,零售商除正常利润之外,又节外生枝地向供货商们收起了名目繁多的种种费用,什么入场费、上架费、推广费、节日费、甚至包括毫无理由的折扣和退佣。
一位供应商投诉道,为了商品进入某大型平价商场,他前前后后交了30000多元的入场费、建设费等费用,然而就在他卖了不到一个星期后,商场便通知他退场。而所交费用分文未退,这位供应商算了算,这一个星期里他的商品销售额也仅仅免强够交那笔“入场费”,变成了自己不赚分文,还倒贴30000多元的货物去帮商场“打工”。
在记者拿到的一份商业协议中,零售商除正常利润外,向供货商另外索取的费用和回扣竟达16项之多。据了解,一家大型的商场每月仅商品入场费便可收入数百万元之多。零售商的收费使得许多供货商的利润日趋下滑,在此情况下,唯一的自保方式便是寻找更多的商场,向市场上铺出更多的货物。
一位供货商形象地把这种情形称之为“慢性自杀”。供货商明明知道某家商场的收费不合理,然而为了增加自己的销售量和销售网点,也只好硬着头皮接受这些条件——直至别的商场也开始照样仿效,最终的使供货商走上一条高销售额、低利润,高风险、低回报的恶性循环之路。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供货商的风险意识越来越薄弱,同时,随着企业利润的下降,企业自身对风险的承受力也越来越低。一旦碰上商业诈骗,许多企业很可能就此破产。
企业利润的下滑和商场的频频倒闭,已使得供货商们仿如惊弓之鸟,闻“倒”色变。不久前深圳某大型商场因调整经营策略,对商场的布局和运作方式进行了改变,结果神经敏感的供货商误以为这家商场要倒闭了,几家大供货商蜂涌而来,不由分说强行搬走了自己的货品,逼得商场只好闭门谢客,全面调整后再重新开张。
供货商的“神经过敏”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一旦商场倒闭,清点库存、检查账目耗费时日不说,商品还往往被拍卖清账,难以回到供货商手中,而拍卖后能够退给供货商的金额多少更是难以保证。所以一旦发生商场倒闭,最为激动与愤怒的就是供货商。
阴影后的亮色:深圳市供货商工作委员会
“我们早就知道广客隆有问题。”供货商工作委员会的韩先生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在该会4月27号的“信息快报”中,对广客隆作了这样的介绍:“广客隆百货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湖商业城,该公司并非广州广客隆公司在深圳的分店,而只是简单地注册了‘广客隆’的名称而已,据悉,该公司开业后利润率将控制在百分之三左右,据该商场的宣传资料表明,该公司投资1.5亿人民币。而目前所使用的场所均为租用新安湖实业公司物业。本会工作人员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该公司1998年1月14日注册法人为何新,1998年4月8日法人已改为陶瑞华。”
韩先生表示,他们2月份已接到有人投诉广客隆的法人代表何新就是原粤民百货总经理谢健。委员会当即派出专人进行调查,调查人员联系到数名原粤民百货的工作人员及受害者,经指认,何新确实就是谢健。
韩先生说,因为当时广客隆还没有出事,他们不能在资料里明指广客隆有欺诈嫌疑,而只能把其公开资料中的疑点一一指出,让读者自己判断。同时,供委会在多次招开的会员联系会上把广客隆与粤民的关系、何新即谢健等情况向会员单位进行了通报。在广客隆一案中,供货商工作委员会的100多家会员单位无一受损。有的会员单位还为此专门向委员会发来了感谢信。
据悉,在粤民百货关门时,也是由于供货商工作委员会的多访奔走和协助下,终于为400多家供货商办理的清退手续,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
成立不到一年的供货商工作委员会是一家直接为供货商服务的会员制社团组织,其工作的两大重点包括:一、协助供货商抵制零售商不合理的收费;二、利用自身广泛的信息渠道,了解商场动态,及时向会员单位通报,以防止因商场突然倒闭而带来的重大损失,同时一旦倒闭事件发生,将协助供货商追回货物、减少损失。
韩先生说,类似广客隆这样的商业诈骗行为之所以屡屡得手,除开体制与管理上的漏洞外,供货商自己其实也要负相当一部份责任。
“供货商现在招聘的业务员,往往缺乏必要的培训,因此在对外推销产品时,为了提高自己的业绩,对商场要货越多就越高兴,要多少给多少。业务员回到公司后,向老板汇报说那公司多好多好,实际上他对那家公司可能根本就没有了解,只是为了促成这笔生意。”
据韩先生介绍,他们在处理粤民百货倒闭事件时,就已发现大量这样的现象。一位饮料商承认他的饮料在万佳每个月也只能销20多箱,但粤民一次就向他订了400多箱,其他象大米一次订1000多袋,牙刷一次订下10000多把……
“这些供货商似乎跟失去了理智一样,也不考虑考虑,这样一个商场究竟能卖多少货,只是一味地送、送、送,好象货送出去了就大功告成,其实送出去卖不掉还不如放在自己仓库里保险。”
韩先生同时指出,近年来各商场日趋泛滥的乱收费现象,供货商也有着相当的责任。“他乱收费,你不给他供货就完了嘛。一边继续供货,接受种种摊派,一边又叫苦连天,这算个什么事?”
韩先生表示,这与供货商目前一盘散沙所造成的力量分散和内部竞争有关,而供货商工作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把深圳的供货商联合起来,拧成一股绳。这样,面对零售商不合理的要求时,大家才能“该出手时就出手”。
骗子还会再回来吗?
随着谢锦福的出逃和政府部门的立案查处,广客隆事件目前可以说暂时告一段落。然而对于广大消费者和供货商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同样的事件是否还会在深圳上演,有关部门能否在将来的工作中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在宝安区招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工商部门是否有办法鉴别真假验资报告。对此,工商局有关人士回答,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与内地不同,有着相当大的自主权,工商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直接管理。与此同时,工商局每年承受着大量的注册和年审任务,工作量极大,难以对每一份注册和验资报告的真伪作出鉴定。
据工商局人士介绍,现在社会上除了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进行虚假验资外,还有许多社会造假,这类造假根本不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所造出的的东西却十分逼真,有时连会计师事务所自己的人员也难辨真伪。
此次广客隆的验资和注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据调查,广客隆的验资、注册包括多次更改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等手续均是通过一名姓陈的代理人完成的。这位陈小姐交待自己一共收取了6.8万元的“费用”。据工商局介绍,代理人挂名于一个工商注册机构,但实际上是个“拉客仔”。
正是在工商登记、注册这一“源头”上的漏洞和混乱才使得谢锦福随后的诈骗计划一步步得以实施下去。倘若在这个领域无法得到有效的管理的控制的话,那么,走了一个谢锦福,难以保证会不会再来一个“张锦福”、“王锦福”、“李锦福”。
另一方面,深圳市的“假证制造业”也已泛滥到了难以容忍的地步,这些假证件中无所不包,既有毕业证、工作证,又有企业注册、登记所需的全套材料。
近年来一连串的商业诈骗案已使人们不得不认真思考一下:深圳经济的发展与其市场规范是否相适应?在有形的发展后面,因无形的“失范”而带来的经济损失究竟有多大?
如果没有明确而有力的措施,没有一个成熟而有序的市场环境,骗子们还会不会再回来?
附:
1994——1998年深圳倒闭商场(部分)
安森超市、天天商场、马尔斯平价广场、天云商场、科健商场、三九人人购物城、利斯康平价广场、公惠商场、易升商场、万国城商场、百姓购物俱乐部、南油百汇、百家惠商场、恒丰商场、千百意商场、天善商场、中百惠商场、金客隆商场、海昌商场、宝安西城百货、金龙祥商业城、万欣平价商场、蛇口花冠商场、西田百货、金轮百货、粤民百货、广客隆。
其中:
1995年12月,万国城商场关门停业,421家供货商货款未能收回,供货商损失500多万元。
1996年9月4日,曾一度红火的百姓购物俱乐部关门停业,500多家供货商近1000万元货款无法收回。
1997年7月,千百意商场负责人万家保携货款潜逃,800多家供货商1000多万元货款无法收回。
1997年10月,营业仅2个多月的粤民商场关门停业,500多家供货商及员工、加盟商被骗走近3000万元。
1998年2月,百家惠商场突然关门停业,负责人一去无踪,300多家供货商货款无法收回。
1998年7月8日,号称投资1.5亿元人民币的广客隆商场营业仅21天便关门倒闭,供货商、加盟商、员工等损失近3000万元左右。
1994年至1998年深圳倒闭商场40余家,每家商场倒闭供货商都不同程度的受损。几年间,深圳供货商损失已逾亿元之多。在倒闭的40多间商场中,由于经营不善倒闭的很少,大多是将供货商货款挪作他用或携款潜逃。
深圳市企业协会
供货商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