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的“怕与爱”

——“海航金船脱壳”报道手记

南方周末经济部黄河

海航“扣船事件”背后的三个报道维度

9月中旬海航集团下属企业邮轮在韩国被扣事件爆发时,我先在微博上看到了这条消息。由于此前曾操作过“海航解密”专题,对相关事件自然有所关注。

但一方面因为此前操作“海航解密”专题已经形成较大影响,自己不太愿意再做追踪报道(其间心态后边再作解释);另一方面当时社会关注点多集中于社会和法律层面,与经济关系不大,因此未向部门报题。

9月15日晚上,肖华转来安邦集团董事长陈功的一条微博,提到扣船事件背后的债务纠纷等问题,并点明“此事关系海航的未来,背景复杂微妙”。陈功的话题引起了我的兴趣,便回复肖华先看看资料,研究一下有没有操作空间。

因为此前操作海航选题时,对其经营模式和集团结构有一定了解,因此在查阅相关事件报道的同时,也查询了一下其旗下几家上市公司平台的公告动态。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天津海运和渤海租赁两家上市公司先后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告顿时引起了我的注意。在大概把重组公告前后的情况梳理了一遍后,熟悉海航集团资本运作模式的我已经得出了基本判断。

9月16日上午,我给肖华回复:“海航的事上午大概梳理了一下,很有意思。故事核心是一场赤果果滴金蝉蜕壳:一边利用国内上市平台天津海运把大新华旗下的好资产抢下来,一边运作大新华破产赖账,沙钢这样的债权人就急了,再不抢资产,回头连汤都没得喝了——这周我先操作这个题吧,争取下周做出来。”

之所以想要一周操作时间,实际上来自某种危机的预感:在海航报道之后,我曾从不同渠道隐约知道,有某些机构或个人在调查我的情况,后来大约是因为没有找到“幕后黑手”而不了了之——既然有此预感,操作时自然希望慎之又慎,不要给别人落下“话柄”甚至“把柄”。

肖华同意我的判断,但提出此时正是事件热点期,拖延一周后很可能就会被延后到国庆长假后发表,那时话题就会被冲淡,并提出可再找一个同事配合写海航扣船事件的新进展。

其实肖华的意见也是我心里的真正意愿:一旦发现这个独家报道角度之后,记者的职业本能立刻急剧膨胀起来,一方面迫不及待地想看清楚海航究竟在玩什么戏法;另一方面又担心这个角度被其他同行发现并抢先报道——我所看到的都是公开资料,别的同行看到这些资料大可做出同样的判断与推理。

一时之间“欲望”压过了“恐惧”,我开始象一部超速运转的机器般日夜不停地搜集并消化着各种资料与数据。

但残余的理智告诉自己,象当初设想的那样先勾勒出海航集团的整体资本运营模式,再分析这一事件细节的“宏大工程”,远非短短两天所能完成。因此我的关注点集中在天津海运这一资本平台的运作上,而把更多的工作留待后来可能的追踪报道去完成……

具体的操作和编辑细节这里就不再做展开。简单说说自己在报道操作过程中及其后的心态与感受:

在我看来海航“扣船事件”及其后续,从新闻报道角度而言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扣船事件本身,这是一个涉及公众利益并影响广泛的公共事件,比较适于从社会和法律层面进行报道和探讨;

第二个层面是海航在其产业运营和资本运作过程中,与包括各方债主在内的利益纠缠与商业博弈。这实际上属于专业化的财经层面报道,讲述的是海航集团运营的“商业模式”及其背后的商业逻辑。

这个层面的报道最忌讳的是“泛道德化”,把当事方或对立方塑造成“被害者”或者“坏人”。作为专业财经记者,应该理解在规范化的商业运作与商业竞争中,“财技精妙”甚至利用规则缺陷而获利并不是什么坏事,作为商业博弈的双方都应该理解并充分利用各种规则来保障自身的利益,而不是付诸社会化的情绪呼吁。

而在做这个层面的报道时,身为记者更应该警惕并预防被种种“泛道德化”的情绪冲动所感染。将目光集中到争斗双方是否符合“市场游戏规则”以及相关规则与制度可能的缺陷方面——不守规则的才是“坏人”,而逼着人没法去守的规则则是“坏规则”。

第三个层面则是海航集团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进行社会化集资并用于自身的商业博弈。在我看来,这个层面才是值得财经记者高度关注并守护的“公共利益”话题。

上市公司利用所公布信息的不对等,把“毒药”包装成“糖果”,诱引“不明真相”的市场投资者参与增发等集资活动,这不是什么“愿打愿挨”的市场博弈,而是赤裸裸的欺骗!

当这种欺骗无法被失灵的市场监管者和各级中介机构所阻止的时候,财经记者应该以扎实的调查和报道向公众说明集资项目背后的真相与利益纠缠,让市场投资者在信息尽可能对等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投资选择。

记者的“怕与爱”

下边说说我在报道中的另一种心态:那就是恐惧。正是这种恐惧让我在过去十年多的记者生涯中,一直有意无意地抗拒做“热点报道”的后续追踪。

在《南方周末》这样的媒体旗帜下,说自己“心怀恐惧”,今天看起来难免有些“装B”。但我想说说自己十多年前刚入行时的感受——我相信自己至今未散的潜意识恐惧,是来自那时留下的心理阴影……

那时我在深圳特区报集团旗下的《深圳周刊》做了两三年记者,自觉也颇象一枚“热血精英”。在一次做建筑工人欠薪的报道中,顺着欠薪的单位链条一直追下去,最后追到了某地产开发商的头上,于是在报道中将开发商名称写了出来。

一场轩然大波由此而起:先是企业告到集团,说我收了万科的黑钱给他们当打手,然后是周刊主编偷偷约我“喝咖啡”,“深明大义”地忠告俺“拿了也没啥,说出来就好”——其间自然少不了跑地产线的集团同事“牵线搭桥”,四处勾兑。

最后在某位“勾兑”的集团同事张罗下,在周刊领导的默许下,俺被领着到富丽堂皇的企业总部去“说清楚”。跨进办公室大门,俺第一眼看见的不是这位地产老板,而是一位刚刚退休的房地产部门官员——这位注定会在中国地产业改革中名垂青史的政府官员,彼时正在该企业做“顾问”。

一顿“杀威棒”之后,该老板“不经意”地告诉我,因为我的“不实报道”,银行把他20多亿信贷资金给“卡住了”。然后再“不经意”地告诉我,香港某媒体记者,因为“收了黑钱”做不实报道,前两天在布吉街头被人砍断了手腕——而这一切,就是当着我的那位媒体同事和该政府官员的面说出来的!

也是因为查不出“幕后黑手”和我“收黑钱”的证据,此事不了了之。几周之后,我看到该企业在《深圳周刊》上刊出的彩版广告,所余唯有深入骨髓的恐惧与寒冷——此后不久我便离开周刊,到了另一家媒体。

十多年后,当我再次在电视屏幕上看到那位因资金链断裂而一度出逃海外的企业家时,他正以“房地产专家”的身份在某个地产论坛上侃侃而谈——我指着屏幕嘲笑从事房地产研究的老婆,“看,这就是你们的专家!”

在一个充斥着“被害幻觉”的市场与社会里,企业和企业家们搞不过政府、搞不过银行,甚至搞不过媒体背后所代表的体制力量,但还搞不过一个区区小记者吗?

在此后多年的记者生涯中,我很少做追踪性报道:一方面是用这种近乎懦弱的方式向各位“江湖大佬”们告白,“俺只是打酱油路过,没别的意思”;另一方面我也不知道在连续追踪的压力下,对方最终能“搞拈”哪个层级的人,别说把俺“被CCTV”,就是在贵报刊上打个大广告出来,身为记者的您丫也只能汗颜无地乖乖闭嘴……

在南方周末八年中,这种担忧渐渐消散,但来自早年职业生涯中的恐惧却深藏心底,至今依然影响着我的报道操作。

我自己是从地方性“二三流媒体”入的行,并亲身感受过一个初入行记者,在那种环境下的压力、辛劳、屈辱与恐惧。

对当时尽心呵护与培养我,让我最终跨入新闻职业门槛的师长们,我感念至今,并一直感叹今天的媒体里,不知还有没有我当年那样的老师……尽管他们也曾承受着压力与屈辱,也会遭遇“不可抗力”,甚至因此而不得不与当初的新闻理想渐行渐远。

这就是为什么当我看到《新快报》的“出格之举”时,会如此的兴奋与激动。

是的,有人告诉我们,我们被骗了,《新快报》的“义举”其实是被“坏人操纵”——但我并不在乎那个所谓的“坏人”。我只在乎那个标题,和那个标题背后,自己已经被打磨得残破不堪,渐渐湮灭的新闻理想、青春热血和职业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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