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非法诊所

3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卫生局了解有关情况,恰逢卫生局监查处即将出发执行任务,记者便随监查大队一起来到了现场。亲眼目睹了一家非法医疗机构被查封的经过。

上午约十点左右,卫生监查大队来到位于罗湖区某大厦内的深圳市春华医疗中心,并迅速控制了有关人员与场所。由于其负责人不在,监查队在说明情况,宣布了卫生局的查封决定后,就开始对其非法医疗器械和药品进行清点,乘此机会,记者对诊所里的“医生”和患者进行了采访。

春华医疗中心面积不小,占据了大厦内的整整一条走廊。同时据了解,在医疗中心对面的春华医疗保健中心也同属医疗中心,(其宣传卡片上写着“中国保健一绝 经络点穴、推拿;中药蒸汽浴,新法足底全套服务。卡片背面除广告语和服务项目外,并列出防治内容,包括肾亏、神经系统疾病、全身风湿关节痛,疲劳、心血管疾病、糖尿、前列腺肥大,减肥等病症并可“保健长寿、青春永驻”云云)。整个面积大约有六、七百平方米。

医疗中心分六个科,每一科内均由某某教授或医生负责治病,据卫生局同志介绍,其中没有一个获得卫生局认可的合法行医执照。记者来到其中一科,采访了一位自称姓李的,约五六十岁的“医生”。据李自己的介绍,他是广东肇庆人,由肇庆某医院退休后被聘来此,当记者问及他在这里的收入时,他说是工资加提成,主要是提成。记者问提成如何计算,李说主要由他为病人开出的药费中提成。这也意味着如果他不能为病人开出足够金额的药费的话,将直接影响到自己的收入。

在另一个房间里,一位自称姓陈的“医生”愤愤不平地对记者说:“我们的医疗器械和有些药是从医药公司买来的,他们连这也要收,这算什么?”记者问他是否觉得医药公司买来的药就不应被扣,他说是。记者又问陈“医生”是否知道这个医疗中心属于非法机构,已经被卫生局查封过一次。陈说不清楚,他也是在此打工的。当记者问起他自己有没有行医执照时,陈说没有,又改口说还没来得及去考。随后陈又补充道,“我们在这里打工,每月工资也就几百块钱,也搞不清楚公司的具体情况。”

在诊所的走廊里,记者碰见了前来取药的沈先生,他说自己是在某杂志上看到这里有位专家对治疗小孩脑病有特效,才找到这里来了。他的孩子脑病已经几年了,一位黄医生给他开了一个疗程的“××通天丹”,共花了1300多元,吃后效果不大,他打算再来买一副药,假如吃后还不见效就打算换地方再看了。

一位患甲亢的女孩告诉记者,她是她父亲与这儿的医生联系后才过来看的,医生给她开了一种“甲亢××丹”,药分三种,一种是600元,一种900元,还有一种1300多元,她吃的是900多元的那种,她吃后感觉好一些,这次是来取第二个疗程的药。当记者问她为什么不到正规医院去看时,她说医生告诉她父亲,在医院里吃的西药有副作用,此外她自己也到广州去看了一次,效果也不好。

另一位被采访的患者说他是去年在这里看的病,花了1000多元,当记者问他得的什么病时,他似乎不太愿意说。记者问他这次来有什么事,他说主要是想再检查一下。当记者告诉他这里因属非法行医已经被查封,并问他对此有何想法时,这位患者一边说:“哦……哦……哦……”一边不停点头,最后仿佛很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句,“不看了。”

除了亲自前来的患者外,监查大队还查出前来问诊求医的信件数千封,装了满满的四大口袋。这些信件都是在看到报刊杂志上的广告后寄来的,其发出地东及浙江无锡、西到青海、北达黑龙江、南至海南岛,几乎包括了中国的每一个省。由此也可见其广告的影响面之大。据监查处谢处长介绍,前不久他们在查处另一个非法行医人员发现,在两个月里,其非法所得就高达30多万元,而其中的主要部分就是靠邮售假药所得。

这类非法医疗机构所打的广告也很具有迷惑力和欺骗性,表面是在解释某些病的起因及治疗方法,其实质却是为自己所售的假药进行宣传。谈到这一点时,谢处长随口就列出了许多例子,比如脱发,从医学上说,脱发的原因是很多的,但某些广告为了强调自己药品的“特效”,简单地把脱发原因归为一种,而他的药又正是针对这一病因,使得许多患者在不明究里的情况下,不自觉地落入了广告主所设下的圈套。

在大厦的楼下,记者又遇上了几位看到广告后前来就医的患者。一位患者告诉记者,他是在报摊买报纸时,看到夹在其中的宣传单才找到这里来的。这位患者奇怪地问,“它夹在正规的报纸里,应该也是正规的吧。”记者向他解释了有关广告和医疗广告的有关法规后,这位患者才恍然大悟,说道:“假如不是你们(监查大队)来,恐怕我也就白白上了这么一次当了。”当记者问起他是什么病时,他说自己是乙肝两对半,到医院去看后听说这种病难以根治,正好又看到宣传广告里提到这里有一种特效药,所以才过来试一试的。

这里在他身旁一位50多岁的中年人插口说:“我们可就更倒霉了,千里迢迢赶来,光路费就花了1000多。”原来他是湖北襄樊人,也是由于乙肝在医院治疗时,从湖北某杂志上看到同一广告后,与老伴一起来深圳找“黄教授”的。听到这里,谢处长气愤地说:“什么教授,还出国讲学呢,我看他连海关的门朝哪儿开都弄不清楚。”

谢处长说他们曾经在一次行动中搜出一份这类广告的底稿,结果发现广告中所提到的“×教授”的资料根本就是抄袭贵阳中医学院另一位教授的,除了把那位教授的姓名和年龄改成“×教授”外,其他情况一字不改,甚至连别人资料中的笔误也照抄不误。

这些非法行医者利用人们信赖专业权威的心理,把自己包装成“××专家”,“××博士”、“××教授”,再若有其事地一广告里加上些疗效显著的例子与治愈患者的来信等等(而这恰恰是国家广告法规所严禁的)。从广告中那些不伦不类的“号称”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一二,什么“乙肝王”、“甲亢王”、“转阴王”、“换脑王”,这些称号有两大特征:一是它们均为医学上的疾难病症,同时患病情况比较普遍,如乙肝、甲亢或脑病等,这些非法行医者利用患者难以通过正规医疗得到根治后的焦虑心理,大行其道;二是夸大其辞,或自吹自擂,或夸大病状,在医学上乙肝、甲亢等病虽说难以根治,但仍然能够得到控制和减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影响患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但到了那些非法“专家”的笔下和口里,什么病都成了疑难大患,记者曾以病人身份前往调查时就曾亲身感受过,某“专家”可以从一项肝功能指标的略低看出记者已是严重肝炎,甚至肝癌早期,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据谢处长介绍,许多国家和地区对于医疗广告控制极严,有的甚至通过立法禁止刊登这类广告,正是为了防止消费者在缺乏专业知识的情况下,被广告误导和欺骗。而就中国来说,绝大部分正规的大型医疗机构也都不做广告,恰恰是那些不三不四的个体或非法医疗机构最热衷于这类广告。监督和管理这些广告内容也是监查处的职责之一,目前国内象深圳这样设立专职部门来管理医疗广告的还只有深圳。

11点30分,查封结束,监查人员在这所非法诊所的门口贴上封条后,再次对留下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宣布:深圳市春华医疗中心由于非法行医已被查封,所有药品、器械与工作设备由卫生局暂扣,医疗中心负责人应于指定时限前到卫生局接受调查和听从处罚决定。

11点45分,监查大队离开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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