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偷大扫描

本刊记者 黄河 胡卫明 陈皓/文  冉小林/图

“没被偷过的不算深圳人”

深圳小偷多,多到什么程度大概很少有人说得清。然而从人们这句半戏谑式的口头禅里也可以略知一二了。

家住沙头角的胡小姐每天都要乘公共汽车前往市区上班。“第一次是刚上车的时候,我伸手去取钱包,才发觉已经给人偷走了,那时车已经开了,我一下子就哭了出来。后来还是一位好心的阿姨给我补交的票钱。”

胡小姐至今已经被偷过四次了,每一次都给她带来数不清的麻烦。“真的,我现在有‘恐车症’,一上车就头晕,紧张得跟什么似的,浑身的汗毛仿佛都竖了起来,谁要碰我一下,足够让我瞎猜老半天……”

类似胡小姐这样的经历,恐怕每个深圳人都能数得出那么一两桩来,有的是自己被偷了,有的则是看见别人被偷的情形。宏泰公司的黎先生就曾亲眼目睹过一宗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的盗窃。

“那是在205路车上,我当时正在椅子上打盹,忽然有人挤了我一下,我抬头看时,是一个24、5岁的小伙子。我也没理又接着睡,大概有一站路的样子吧,站在我左前方的一个小姐忽然叫了起来:‘我的钱包,我的钱包!’,当时我就知道肯定是那个小伙子偷了。

知道归知道,我没有证据能说什么,那个女孩好象也知道小偷就是那个小伙子,眼睛没看着他,嘴里却在苦苦哀求:‘钱你就拿去好了,包里还有我的机票和证件。求求你把这些还给我吧,我阿姨病重,我还要赶今天的飞机回去看她。’

不知为什么,车上没有一个人说话,我也没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后来小伙子下了车,司机才告诉那位小姐,那是一个经常在这趟车上下手的小偷。有一段时间,我一想起这事儿就闹心,眼睁睁看着小偷得手扬长而去,自已却无能为力,你说这算个什么事?”

一位被偷过五、六次的公司老板告诉记者,“没办法,一次两次还生生气,到现在连气都不生了,只当是自然灾害,谁让咱自己不小心呢?”

那么,在这所城市里究竟活跃着多少小偷,他们又是如何行窃的呢?本刊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男女老少齐齐上阵,一年偷座国贸大厦

据一位对深圳小偷有着多年“研究”的人士介绍,目前云集在深圳的小偷不下2000人,这些小偷大多来自新疆、广西、湖南、东北三省以及广东的潮汕、惠东等地。

在普通人的印象里,做小偷的好象只是那些不务正业的男青年,然而据记者的调查发现,在深圳的小偷中不仅男女老少都有,更有不少妇女、老人和小孩可以称得上是行内的“高手”或“首领”的呢。

在上海宾馆汽车站,下午3、4点钟以后忽啦啦一下来了一群“等车”的人,领头的是一名5、60岁的老头,只见他往围栏上一坐,身后的5、6个人分散开来,开始寻找着一个个“目标”,一趟车过来了,老头似乎不动声色,两个15、6岁的小孩跟着一个女孩向车上挤去。“哎!我的包——”女孩突然发现钱包不见了,尖叫起来,跟她一起上车的两名青年人回身冲下车来,一把抓住小孩,“小小年纪就不学好!钱包拿来。”

小孩尖声哭叫起来,这时老头向左右一看,顿时4、5个人挤了上去,场面一阵大乱。吵吵嚷嚷中小孩子早没了影,只剩下三个人站在车站前面面相窥。

象这样由“老头子”坐镇指挥,青年人望风掩护,小孩子下手偷窃的“行动小组”已成为近年来深圳小偷下手的典型模式了。只要有一个小偷在你身边出现,那么可以肯定在这附近就有3——4名望风和掩护的同伙。

除了在某一固定区域内“踩点”外,小偷们也越来越懂得利用深圳方便的交通条件了。据福田、罗湖公安分局的民警介绍,目前深圳市内公共交通繁忙的田面、上海宾馆、蔡屋围、人民桥、门诊部、广深宾馆、黄贝岭、东门、东门中、华强北路、经济大厦、上步工业区、女人世界等车站是小偷们最为乐意光顾的地方。此外,火车站、东门路、深南路、华强北路、赛格电子市场门前、国贸一带的商业旺地也是小偷们经常下手的地点。

这些游荡在街头的小偷们,大多身藏刀片、镊子等作案工具,手里也常常抓着报纸、衣物甚至抱着婴儿(女性)为掩护。在作案时间上,他们大都选择早晨7——8点、中午1——2点以及下午5——7点之间,这是因为这段时间里街上人流较多,同时又正是警察交班的时候,警力布控相对较弱。

此人们想象所不同的是,小偷作案的“成功率”其实并不高,这一方面是因为市民的警惕性日益提高,另一方面也由于小偷的疑心特别重,稍有风吹草动他就可能放弃目标,甚至逃之夭夭。本刊记者曾在东门中车站盯了一个下午,经行家确认出来的5、6名小偷似乎感到了气氛不对,迟迟不肯下手,最后,一名记者实在等不住了,干脆背着敞开口的背包在小偷面前晃来晃去,有趣的是刚才还四处张望寻找目标的小偷却大惊失色,一转眼就不知逃到哪儿去了。

记者还曾听到过这样一件轶闻,某小偷在东门追蹑一女青年,准备下手窃取其钱包,不知是初入此行还是运气太差,小偷动手5次均未能得手,这时女孩已经走到东门天桥下,小偷不甘心,再次鼓足勇气潜到女孩身后准备动手,想不到早已发现这名“笨贼”的女孩猛地回过头来,愤愤不平地指着他说:“偷了5次都偷不到手,你还做什么小偷啊!”在路人的轰笑声里,“学艺不精”的小偷羞愧地抱头鼠窜而去。

但即便是如此之低的“成功率”,以一个小偷每天动手6——8次计算,也总有一两次成功的机会。

可别小看了这些貌不惊人的小偷们,有人曾作了这样一个统计,深圳目前2000多名小偷,以每人每天得手一次(500元)计算,每年所窃得的金额竟达3亿多元,足足够盖一座国贸大厦而有余了。

他抓了200多个小偷

抓小偷,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一向是警察和保安的工作。然而就有这么一个人,既不是警察,又没有报酬,却在三年时间里抓到了200多个小偷送交派出所,他叫孙清源。

初见老孙的人常常会产生这样的怀疑,“就他这样子,还能抓小偷?”四十多岁的老孙看起来确实有些“貌不惊人”,清瘦的身材、不高的个子,除了一双冷峻的眼睛和形之于外的“气势”之外,你很难把这个人跟“抓小偷”联系到一起来。

孙清源,辽宁沈阳人,曾做过列车乘警,1992年南下深圳“寻梦”,送过快餐、做过广告业务员,至今没有固定的职业,可称之为“自由撰稿人”,靠替电视台拍专题新闻、写稿和做节目为生。老孙说,他现在已经找到了自已的“职业”,那就是抓小偷。

孙清源在深圳抓小偷的历史要追溯到1995年,就在那年3月的一天,老孙在上海宾馆汽车站等车,上车后,一位20多岁的小姐突然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钱包里有1000多元现金,还有存折和证件等,失主一下急哭了。这时,老孙凭着自己几年乘警的职业经验断定刚才上了汽车又声称坐错车马上下车的那名新疆小伙子一定是小偷。

老孙当机立断立即叫司机将已开出20多米的汽车停下,带着那名小姐直奔还在车站上徘徊的小伙子而去。到了面前,老孙一把抓住他,终究是做贼心虚,小偷眼见老孙一身正气,语带威严马上乖乖地把钱包交了出来。就这样,老孙干净利落地把自己在深圳抓到的第一个小偷送进了福田派出所。老孙说,“打那以后,我对小偷就留上心了。”

老孙抓小偷很有些独到的地方,他是电视台的编外记者,凭着这个便利,他往往先反复观察、调查,摸清小偷们的活动规律,然后用小型摄像机把小偷作案的全过程拍摄下来。在充分掌握了众多小偷的作案证据后,老孙便开始了他的“扫荡”行动。

今年5月的一个星期天,老孙来到小偷频繁出没的东门步行街,由于有了事先的观察与拍摄,这次行动可以说是“按图索骥”。不到半个小时,孙清源便接连抓获14个小偷,其中新疆人12个,广西人2个;年龄最大的40多岁,最小的才12岁;其中4名为女性。老孙将他们分别送往南塘派出所和立新派出所。这是老孙在一次行动里抓获小偷最多的一次。

最危险的一次则是在今年3月,老孙在头一天到上海宾馆公共汽车站摄下了小偷行窃的证据,第二天他又来到这儿抓人。当场抓住一个正在动手行窃的小偷,人赃并获,与这名小偷一起的其他6人眼看情形不对,窜上一辆公共汽车就想逃,孙清源一把抓住手里的小偷就往车上追,上车之后,老孙控制汽车开往福田巡警大队,中途不许下人,那6名小偷一看无路可走,纷纷拔出刀来准备向老孙“开干”,老孙把住门口大喝一声:“想活的就老实坐好,不想活的就拔刀过来!”也许是邪不胜正,老孙正气凛然的样子竟吓得小偷们不敢上前,最后还是老老实实投降了。事后老孙自己想起来还有些后怕,“那次真是太险了,他们真要干起来我就惨了。”

孙清源抓小偷的名气渐渐大了。他把自己拍到小偷作案的录影带复制了几十份,分送给各个派出所,以协助他们分辨和防范这些小偷。在老孙经常抓小偷的那些地方,从巡警到公安到保安都认识了他,“没有公安部门的配合,光我一个人也抓不到这么多小偷的。”老孙感慨地说,然而,在他抓小偷的经历中,有时也会遇上令他哭笑不得的事情。

1996年7月,在南头至布吉海关的462次中巴上,售票员眼看着一名小偷将乘客的3000元偷走,却到小偷下了车后才告诉乘客,结果两人争吵起来。老孙觉得此事应当首先报案,由公安部门来处理,于是他带着中巴车先到田新岗亭治安处报案,被告之应去笋田派出所,所里称要找福田分局,分局讲应找竹子林派出所,竹子林派出所认为案件发生在马路上应由天安派出所负责,天安则认为此事应由鹏运分局处理,鹏运又推到小汽车派出所,七转八转又被推回了天安派出所。一件普普通通的盗窃案,居然跑了6、7个部门还报不了案,老孙至今说起此事还感慨万千。

孙清源抓小偷,一无报酬,二无奖励,还得担上莫大的风险,仅今年4月,在223、13路公共汽车上,老孙就连续两次遭到了小偷们有组织的报复。他究竟图个啥?

当记者向老孙提出这个问题时,他认认真真地想了一会儿。

“说真的,我喜欢深圳,我也想留在深圳,不知为什么看着小偷那么猖獗我这心里就来气,好象他们是在偷我家里的东西……”

直到此时我们仿佛才刚刚想起,原来老孙还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深圳人”呢。他的户口、家庭、孩子都还在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而他喜欢深圳。

“反扒小组”在行动

9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嘉宾派出所,与干警彭绍锋一起组成了两人的临时“反扒小组”。

嘉宾派出所辖区地处罗湖区繁华商业中心,东到阳光酒店、西至凯悦大酒店,南以火车站天桥为界,北临友谊国际名店,共约112平方公里,商业网点密布,是火车站、罗湖口岸的必经之路,每日人流量高达20万左右。

据彭介绍,今年3、4月间,这里曾是小偷做案的高发区,平均每天4宗。由于嘉宾派出所的干警们多次“伏击”以及6、7、8三个月全市性的严打活动,目前发案率已降到平均每三天一宗。

下午3:00左右,我们在阳光酒店隔壁的麦当劳发现两名13、4岁的少年形迹颇为可疑,他们的眼光不时停留在右前方桌上的一只棕色男包上。由于包的主人始终面对着自己的包,两少年一直没有下手的机会,约莫20分钟后,他们便起身离去。

下午5:30,天下起了零星阵雨,我们再次来到火车站天轿。刚上香格里拉一侧的天桥楼梯,目光敏锐的彭绍锋便发现了两个合撑一把破伞的男子十分可疑,他们的目光不停地在行色匆匆的路人身上搜寻,很快,一位30多岁、身背绿色小皮包的妇女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们盯着那位妇女,从我们身边急急走过。

正当我们准备跟踪小偷时,两人突然转身向我们迎面走来。随后,他们很快就赶上了前面那位妇女。这时,穿着竖条灰黑相间T恤的男子将伞从后面遮住了他们的身影。

彭绍锋几乎是下意识地说了一句:“掏包了!”便一个箭步冲上去。两个家伙刚刚下了楼梯,说时迟,那时快,壮实的彭绍锋闪身过去一把就将那个穿着灰黑相间T恤、年约25、6岁的高个“偷儿”撂倒,穿白T恤、年纪20出头的小个“偷儿”见状,抱头鼠窜而去。这时,记者急忙取出相机,摄下了这真实而精彩的一瞬间。

彭绍锋制服小偷后,问那位妇女是否被掏,妇女检查后说拉链已被拉开,钱包也已被拉了出来,但钱没少,手机也还在。彭让妇女跟我们一起到嘉宾派出所去一下,以协助立案提审“偷儿”。不料那位妇女却说:“不去,不去,我要赶业主专车回去。”小彭一再请求那位妇女协助一下,那位妇女就是不去。有些群众看不过去,指责那名妇女,妇女竟说:“谁知他们是干什么的?”这时,彭绍锋将工作证拿给她看,记者也出示了证件,那位妇女用不屑的口吻说:“证件有什么用!”抛下我们跑到前面去挤她的业主专车去了。记者注意到那是一辆接送碧波花园业主的专用中巴。

9月6日下午,记者又来到罗湖口岸分局刑警指挥中心,加入了该中心“便衣反扒组”。

尚未进入角色,就遇到了“失窃”:一位来自香港的中年妇女,在罗湖商业城5楼的一间成衣铺量体裁衣时,不慎被混进来的两男两女掏去了钱包,内有港币1500元、人民币600元和身份证、回乡证。无独有偶,在2楼东面连廊的一个卖工艺品的铺面前,一位年约30岁的香港男子也被人掏了钱包,1000元港币连身份证、回乡证一并被盗走。

据罗湖商业城保安部的小夏介绍,最近罗湖商城里的失窃案件有明显增加的势头,这几天几乎每天都抓到小偷,这些小偷作案有一个共同的对象,那就是香港的妇女。据介绍,最近贵州“哑吧”作案明显增加,他们一旦被抓获便乱打手势,装聋作哑,但在元平特校的哑语老师面前,这些男女对哑语竟也一窍不通;另外就是新疆人,在罗湖商城的新疆小偷与别处不同,手里往往拿着高档的“大款包”,穿得也很讲究,让人一眼难以分辨出来。

最难辨认的还要算香港小偷,据保安部的小高说,他们的打扮总是很古怪、新潮,从外型上难以看出来,同时在作案后又可以迅速过关,所以很难对付。

针对最近香港人做案较多的情况,警方分析大深圳可能存在着一个香港的偷盗团伙,他们也就是今年3、4月间到澳门暂避风头的那群犯罪分子。现在严打风头刚过,他们就又回来了,而国内的小偷多是新面孔,估计是最近汇聚而来的。

当半天“便衣警察”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小偷作案的手法与习惯,记者分别于9月5日、9月6日下午与孙清源一起来到东门、国贸和兴华宾馆等小偷经常出没的地方,与老孙一起充当了两个半天的“便衣警察”。

头一天下午,我们到东门汽车站和东门老街看了看,在车站老孙指给记者看哪几个是小偷。这样的人大约有5名,然而最终他们没有在车站动手,而是挤上公共汽车走了。在东门老街街口,老孙与一名戴着红袖套的保安聊了起来。保安说,现在见到“熟面孔”(即经常在这一带出现的惯偷)都一律不让进去。“你想去也行,只要你不怕……”说到这里,保安把手里的棍子往手背上一拍,意指打断他行窃的五个手指头。我们还是往老街里转了转,不时看到手里抓着报话机的年青人从身边走过,却没有发现小偷的踪影,看来,东门商业街这一段整顿得不错。头一天的“侦察”没有结果,我们约好了第二天到东门天桥下继续“扫荡”。

在东门天桥下,是老孙曾经拍下过数十个盗窃镜头的“风水宝地”,这一带也曾是整个深圳市小偷最为集中,活动最为猖獗的地方。记者一行假扮成行人与等车的,观察着桥下的人群。不到十分钟,老孙低声告诉记者,已经发现三个小偷。在接下去的半个小时里,三名记者与老孙分成两组,远远地跟在小偷身后,只见三人若无其事地在人群里转悠,一会儿忽然掉头向电信大厦方向走去,走到电信大厦附近,两人钻进了一间小商场,过了大约半小时又转了出来,回头走向天桥底下。随后的大约一个小时里,小偷们就象在跟记者捉迷藏一样四处转悠,忽隐忽现。记者终于决定放弃这一组“观察对象”,到别的地方看一看。

就在记者穿过十字路口,走在前边几步的老孙忽然回过头来,一把抓住正与记者擦身而过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怒喝一声:“小兔崽子!”随手一掌拍在他的头上,小孩立刻大哭大闹起来。

想不到就在我们四处找小偷的时候,小偷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老孙说就在我们穿过马路时,这个小孩正在偷偷拉开一名妇女的皮包拉链。

从金鹏大厦沿着深南路往前走不到100米,老孙扭头向坐在路旁商场台阶上的一名妇女喝道:“你在这儿干什么?”那妇女与身旁的两名小孩一起跳起来,用难以听懂的新疆普通语冲着老孙叽叽呱呱吵了起来,原来这是个多次被老孙抓住,也曾数次被电视拍到的惯偷,据老孙后来介绍说,她还是一个小团伙的头领呢。这时,一名小孩撒脚就跑,就在我们追小孩时,那名新疆妇女牵着另一名小孩不知怎么一绕,就失去了踪影。

把这两个抓到的小偷(均不到15岁)交给闻迅而来的巡警后,老孙越想越生气,又回头到天桥下去找那三个小偷,四个在天桥下转了一圈后,他突然伸手抓住一名身穿黑背心的小孩。说:“就是他刚才偷偷跑去给那几个家伙报讯,让他们认出我来的。”不到二十分钟,另外两名小偷也被抓住,送到南塘派出所。

从东门路口到国贸天桥不到500米的路程,我们居然走了近40分钟,平均每100米有1个小偷(指被抓到的)。老孙估计是因为东门这一段抓得严,以前在东门一带活动的小偷都跑到国贸这一带来了。

在接下去的两个小时里,我们又发现了近10名小偷,并当场抓获其中两名,又是两个不到12岁的小孩,而他们背后的指使者——两名约27、8岁的青年人却在两名跟踪记者的眼前,大摇大摆地招了招手,叫来一辆出租车,一溜烟走了。

在这一天的行动中,最令人吃惊的莫过于在行窃的小偷里儿童数目之多,年龄之小。记者曾尝试与他们交谈,然而这些小孩除了简单地告诉了记者姓名,民族之外,就再也不愿多说一句话了——大约这也是向他们背后的组织和指挥者表示忠诚的一种方式。

岗亭里的巡警很有效率,一面招来几名同事,与我们一起去追另两名指挥者。一面记下了两名“娃娃小偷”的情况。做完这一切后,他转身面对着我们,坦率地说:“恐怕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这正是我们此次采访的另一部份内容:对于深圳的小偷,我们能做些什么?

深圳小偷能抓完吗?

在记者的采访中,老孙曾多次表示,对于深圳的小偷,仅仅通过“抓”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的——实际上,有的小偷就曾在一个月之内,被老孙抓到过5次,时间间隔长的一个多星期,短的甚至只有一、两天。

“抓住小偷还不算什么难事,难的是怎么处理他们。”在自己亲手抓到数百名小偷,又跟踪了解了小偷从被捕到获释的全部过程后,孙清源最大的感慨就是这一点。

蛇口某公司一位女职员在公共汽车上被偷了钱包,内有人民币1350元及存折、证件等,在热心人的帮助下抓住了小偷,并扭送到派出所。派出所的同志当时就做了笔录,并把小偷收押起来。没想到,事隔两天后,失主竟在原失窃地又碰见了那个小偷,当她到派出所去问个究竟时,警察同志一脸无奈地告诉她,“小偷是新疆人,不吃汉人的饭,又用刀自残。我们一方面得找新疆厨子给他做吃的,而新疆人一听我们找厨子就知道他们有人被抓了,把咱们去找厨子的同志一顿乱打;另一方面,小偷自残后我们还得担心他的生死,一旦出了问题,事关民族关系,谁也负不起责任,只好把他放了。”

在记者的采访中还了解到这么一件事,今年5月,某派出所抓到了10多名小偷,经审讯笔录后由派出所将他们转送到深圳市收容所。车到收容所后,收容所一看人数那么多,还有新疆人,说什么也不肯接收,几经交涉之后收容所仍不松口,派出所无奈之下只好将这一车小偷拉到关外一放了之——可想而知用不了两天这些“熟面孔”又将活跃在深圳的大街小巷。

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位警察坦率地向记者吐露了“抓小偷”的难处。

追捕小偷,首先的一个处理难点就是“人赃并获”,小偷在得手后往往立刻将赃物转手,这样,即便在事后被失主认出,也无法拿他怎么办。公安部门可以做的一点就是记录在案,并告诉失主,一有消息便通知他(她)。至此,事情即便不是不了了之,也陷入了一个难以打破的僵局。

其次,即便是“人赃并获”了,对于失主可以说皆大欢喜,而对于派出所来说,麻烦事儿才刚刚开始呢。被抓获的这名小偷可能是个小孩,无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是少数民族,得把民族关系考虑进去;也可能被盗金额数目不大,难以立案,即便足够大,失主在取回钱财后,也往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协助警方向小偷提起诉讼。

那么就关在拘留室里,把他们变相地“养起来”?缺乏场地,缺乏经费不说,还有一个法律时限的问题。时限一到(一般是24小时),就得移交收容所处理。

收容所拒绝接受盗窃犯,也拒绝采访。其中的奥妙难以索解,却不难猜测——其一自然是场地不足;其二,作为深圳特区的收容所,它的性质和功能与内地拘留所相比已产生了某种变化,简而言之,深圳收容所的功能是一所中转遣送站而不是惩戒中心。倘若要再深究下去,那么不仅仅是收容所的功能,而是某种“以罚代管”的惯例已经深深地渗入了我们治安工作中的某些环节,而这恰恰是最难以解决的。

至此,公安部门可以做的就是直接遣送——这些小偷的家乡远至新疆、东北、近自广东、广西。如果真要做到一一遣送恐怕花光一年的治安经费也难以完成。于是把他们拖出关去,扔在关外的某个地方——第二天在东门天桥下你又看到了他。他说:“我顺着山边爬进来的啦,”或者“花钱请人带进来的……”

一个古怪的循环完成了。公安部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资金,却只能象西西弗斯那样,劳而无功地把同一块巨石一次次推向山顶,在最后一刻又重头开始。

面对小偷的深圳人

小偷的不断去而复返,不仅使得公安部门的大量工作徒劳无益,更造成了一种畸形的社会风气——那就是人人都痛恨小偷,但真遇上小偷时却没有人去抓。

一位巡警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在东门执勤,看到有一间商场里人很多,他担心有小偷在里边活动,便走进去巡察。过了一会儿,一名店员突然问他:“巡警大哥,刚才有小偷你为什么不抓?”巡警忙问在哪儿,店员笑着说就是刚才站在你身边的那两个,现在已经走了。

这位巡警告诉记者,象这样的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实际上,许多商铺的保安、服务员、还有公共汽车司机、售票员等大都认识自己“这条线”上的小偷,有的甚至与他们达成井水不犯河水的“默契”。

前两年深圳曾经展开过关于“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深圳人”的大讨论,深圳市民对于偷窃、抢劫的冷漠态度曾经被专门提出来批评过,从某种意义上,市民对小偷们这种不合理的“宽容”也助长了小偷的气焰。

然而,同样是一位看到小偷行窃而没有及时发出警告的售票员的说法也极具代表意义:“我的车天天在这条线上跑,他们也几乎天天都在车上,我今天抓了他,明天他又回来了。到时倒霉的还是我,那时又有谁来帮我呢?”

这恰恰正是问题的关键,当我们还无法保障见义勇为者最基本的安全,甚至无法保证被抓获的小偷能受到应有的惩罚时,又怎么能够要求大多数群众去做某种近乎“得不偿失”的“傻事”呢?一种作恶不受惩罚,行善不受保护的社会机制下,又何从说起树立“美好、高尚”的道德风气呢?

深圳的小偷之多毕竟已经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了,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的不仅仅是警方的一两次“严打”,而更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的完善和社会风气的根本改变——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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