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产业安全与公众安全

记者观察:产业安全与公众安全

南方周末记者 黄河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此前福建省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主要内容是加强对转基因大米监管的认识与宣传,同时作为粮食主管部门,省粮食局要求下属各部门严禁采购转基因稻米作为储备粮,并对可疑转基因粮食进行抽检和查处。

在转基因大米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尚属“违法行为”时,粮食部门的此举本属份内之事。然而在四部门会签的消息传出后,却在社会上引来种种争议,最终导致相关政策“被叫停”,实属无奈。

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深感农业部门和相关科研专家对中国粮食安全的关注与担忧:转基因稻米的生产不仅关系到产业安全,更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有关方面为避免社会争议激化,而叫停相关政策,似乎也是某种合理的选择。

然而对于广大公众而言,一项政策的突然出现和“莫名其妙”地消失,不仅无助于平息争议,反而可能引来更多的猜疑与忧虑。

有关部门选择“不争论”,究其原因仍在于某些舆论解读中,有意无意地将“粮食产业安全”与“食品公共安全”摆到了非此即彼的语境之中。使得希望宣传转基稻米优势的农业部门,发现自己似乎站到了漠视公众食品安全的对立面。

但是对于政府决策层来说,无论是粮食安全还是食品安全,显然都是不可忽视,而且必须做到“两全齐美”的。这一点,从国务院先推出《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然后在一号文件中宣布推进转基因品种产业化的决策流程中,已经体现无余。

不容忽视的是,公众对转基因稻米的争议与担忧,在很大程度上还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当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缺乏信任感:在近年来多次爆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某些部门在事故爆发前屡屡否认,直到事件爆发后才匆忙查处。这不得不令普通民众产生这样的担心:政府部门宣称安全的,就真的安全吗?

从这个角度而言,政府部门在转基因稻米的社会争议中,不应仅限于简单地论证宣传产品的优越性与安全性,更不应该通过行政手段封锁本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试图搁置争议。而是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通过艰苦细致的具体措施,建立并完善符合现代社会管理要求的食品公共安全体系,重塑社会对政府管理能力和决心的信任感。

而在这一过程中,舆论监督和社会参与是良性而有效的推进力量。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改进过去所习惯的“全能主义”和“保密主管”管治理念,与更开放的态度建立起符合公民社会特性的新型监管体系。

以福建省的此次《通知》而言,尽管有着良好的初衷,但是由于缺乏公众参与和社会互动,政策一出台便引来各种争议,最终不得不收回通知。

如果在出台政策之前有更多的公众咨询与讨论,那么在政策出台后的误解与争议就会大大减少,同时包括广大农户在内的社会公众也可以更有效地监督和参与政策的落实。

希望福建省的此次尝试,是中国新型食品公共卫生监管体系建立过程中一个新的起点,而不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后退的标志。

分享: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Scroll to Top